张时彻

属于::明朝

张时彻(1500—1577),字维静,一字九一,号东沙,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宁波府鄞县(今浙江省宁波市)张家潭村(今属古林镇)人。受业于族子张邦奇,治程朱学。嘉靖二年(1523)进士,历官福建云南山东、湖广、四川,所至有政绩,终官南京兵部尚书,五十三岁罢官里居,寄情文酒而不忘用世之志。后世称其与张邦奇为“叔侄尚书”。

张时彻

人物生平

成长经历

张时彻生于明孝宗弘治十七年,少时师事张邦奇。明正德十五年(1520)中举,嘉靖二年(1523)中进士。

官场生涯

历官南曹郎,以按察副使督江西学政,简汰甚严。适圣庙火灾,嫉者乘机劾他虐诸生所致,被罢职。

十二年复出,历任临清兵备副使、福建右参政、云南按察使、山东右布政使、四川巡抚。

二十六年,因镇压少数民族起义,升任兵部右侍郎。时四川饥荒,赈济有加。旋遭忌,解职返家。两年后复任江西巡抚、南京刑部侍郎等职,旋因北边告警,调任兵部侍郎。曾聚官伏阙为前都御史商大节讼冤,触怒世宗,被连降两级。

三十三年,倭寇犯东南,出任南京兵部尚书。次年七月,倭寇自太平攻南京,闭城三日防御,遭御史弹劾,复受严世蕃排挤,遂辞职归里。居家肆力著述,兼治农事,与范钦、屠大山主甬上一时文炳,人称“东海三司”。

个人作品

编纂《宁波府志》、《定海县志》。又留心药理,编《摄生众妙方》《救急良方》。另著有《张司马集》《芝园定集》《东沙史论》《四明风雅》《明文范》等。

考证

张时彻卒于1577年,见钦定四库全书《弇州续稿》巻九十四,明王世贞撰,文部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