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廷陈

属于::明朝

王廷陈(1493—1551),明代人。字稚钦,号梦泽。黄冈赤膊(今属武汉新洲旧街)人。生于弘治六年八月二十二日(1493年10月3日),卒于嘉靖二十九年十二月十六日(1551年2月1日)。葬黄冈县还和乡烽火侧山(今团风县)。曾祖王思旻为正统年间直隶扬州泰州同知,后休归于黄冈县道观河赤膊龙家中。父亲王济任吏部验封司郎中,迁河南参政,调四川参政不就,乞归,课农于黄冈永安城山中(今黄州禹王城),廷陈自幼随父游历于四方,被称神童,正德八年(1513)乡试第四;正德十二年(1517)进士,中二甲十六名。选取庶吉士。恃才放肆。赋《乌母谣》讽刺武宗南巡,且疏谏。受杖。改吏科给事中。出知裕州。以打骂巡按御史喻茂坚,削籍归。里居二十余年,纵酒倡乐,益放荡自废。常穿红紫窄袖衫,骑,啸歌田野。嘉靖中诏修《承天大志》,不称旨。其诗文名重于当世。后因失职削籍归。家居20余年,嗜酒自放,常着紫窄袖衫,骑牛跨马,啸歌田野之间。作品有著《梦泽集》23卷。

王廷陈

人物生平

幼时

王廷陈幼年聪慧,问津书院会课生员,惟任侠孤傲,王廷陈之父王济,官至吏部郎中。王廷陈自幼喜好玩耍,父亲鞭打他,他就大呼:“大人奈何虐天下名士!”

仕途

正德十二年(1517年),王廷陈中进士,选庶吉士,此后愈发恃才放狂。时明武宗下诏南巡,王廷陈与同馆的舒芬等人想要上疏劝谏,而馆师石珤极力制止,王廷陈就在墙上用大号字体作《乌母谣》讽刺他,使石珤及馆中执政都不悦。后来上疏使皇帝震怒,王廷陈被罚跪五天,处以廷杖,本已改官吏科给事中,结果被外派为裕州知州。

据《梦泽集》,乌母谣应为:

乌母谓乌子:弋人在傍汝勿啼。弋人得知将汝归,我但高飞起,安能救汝为?

王廷陈不善处理地方政务,又因失职导致民怨风起。案件积压在桌上,他却视而不理。夏天天热,他光着脚就升堂,看见有鸟飞过,就立刻停止问案,拿出弹弓打鸟。上面有官员来视察,他也不出迎。

后来,布政使陈凤梧和巡按御史喻茂坚先后到来,王廷陈由于陈凤梧是主考官,所以特地出外迎接。陈凤梧称赞廷陈说:“你侍候我这自然是好的,御史马上就要来了,你侍候他应当加倍谨慎。”王廷陈答应了。等到喻茂坚到了,因为王廷陈平素傲慢,喻茂坚有意识的想削减、抑制他的威望,就因为一点点小过错把王廷陈的一个属吏捆起来打,王廷陈为此跪地请求原谅,喻茂坚却更加严厉。廷陈大骂说到:“陈公害了我。”径直上堂与喻茂坚撕打,并把所有的吏卒都叫出来,锁上门,断绝了所有的供给,而且将所有事情事情悉数上奏。喻茂坚非常窘迫,陈凤梧为喻茂坚解围,于是喻茂坚连夜离开。

不久喻茂坚上奏弹劾王廷陈,正好此时在裕州告状却没被审理的人站出来,上奏王廷陈不处理政事,王廷陈被收捕入狱,革职返回家乡。世宗继位后,以前被贬官的人都官复原职了,唯独廷陈因为特别,大臣们商议后决定不予恢复。

隐居

王廷陈独自隐居了二十多年,喜好喝酒以及听歌女唱歌奏乐,同时自己的行为越发的放浪不羁。士大夫去他家探望的时候,他常常一头乱发,光着双脚,也不讲究主客之礼。他常常衣着随意地骑着牛马,行迹于狮子崖王家宗庙、孔子河问津书院,在乡间田野上高歌而行。

嘉靖十八年时,皇帝下诏要修订《承天大志》,巡抚顾璘向上推荐了王廷陈以及颜木、王格。在全书修订完毕之后,却并不能让皇帝满意,仅仅只是赏赐了他们一些银两钱币。

嘉靖二十九年,王廷陈去世。

王廷陈的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