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子野

属于::南北朝

人生经历

幼年时期

裴子野出生于世族家庭,曾祖裴松之南朝宋太中大夫,曾为《三国志》作注,祖父裴骃,南齐中郎外兵参军,著有《史记集解》,都是著名史学家。父裴昭明,南齐通直散骑常侍。裴子野出生后母亲病逝,由祖母殷氏抚养。殷氏"柔明有文义,以章句授之”。不幸,在他九岁时,祖母也去逝了。裴子野悲痛万分,哀毁过人。

少年时期

裴子野聪颖早慧,勤奋好学,少年时代就以善于著述文章闻名。年轻时即开始步入仕途,初任南齐武陵王国左常侍,后为江夏王参军。南齐中兴二年(502年),父裴昭明去世,裴子野辞官回乡。正在这时,南齐王朝也被萧梁王朝替代了。

青年时期

萧梁初始,梁尚书仆射范云很赞美裴子野的文才、品行,准备上表推荐他,可惜未奏就突然去世了。当时文学任昉颇负盛名,很多文人投靠到他门下,请求推荐仕官,唯独裴子野不愿走这条捷径,为此任昉很恼火,不在朝廷为他说好话。过了很久,裴子野才任安成王参军,兼廷尉正。廷尉是掌刑狱的机构,一次廷尉上奏一件判狱,裴子野不在场,同僚们代他签了名。谁知,梁武帝对此案很不满意,把办案的人全撤了,裴子野也在其中。有人劝他把事情真相讲明,可官复原职。裴子野笑着说:"丢官固然可惜,我岂能靠诉讼辩解当官呢?’他在家呆了很久,终无悔意。著名无神论者范缜在朝中任国子博士,与裴子野素未相逢,却很敬佩他的学识和为人,上奏请朝廷将自己的官职让给裴子野。朝廷以裴子野资历太浅为由,未予采纳。过了很久他才任尚书比部郎,仁威记室参军,后又任诸暨(今浙江诸暨)令。任职期间,以理取信于民,"百姓称悦,合境无讼。”数年后,裴子野被吏部尚书徐勉推荐为著作郎,掌修国史及起居注。后又兼中书通事舍人,掌中书诏诰,不久又迁中书侍郎。梁大通元年(527年)转鸿胪卿、领步兵校尉。中大通二年(530年),死于任上,终年六十二岁。

中年时期

裴子野仕官期间,忠子职守,任劳任怨,且为政清廉,是—尘不染的清官。他把朝廷的俸禄分摊给生活困难的亲戚朋友,自己则与妻子恒苦饥寒,居住在数间茅草屋内,"唯以教海为本”。晚年信奉佛教,严守戒律,病重期间"遗命俭约,务在节制’。裴子野死后,梁武帝为之流涕,亲下诏书,称"文史足用,廉白自居。谥曰贞子”。据说过去,五品以上的官职才有谥号, 裴子野"以令望见嘉”破了先例。裴子野下葬,湘东王萧绎亲自写墓志铭,藏在墓葬中,邵陵王萧纶为他立墓志,立于墓道中,"羡道列志, 自此始焉”。子裴謇,官至通直郎。

文史足用

宦海沉浮,几起几落

裴子野的曾祖父裴松之、祖父裴骃都是著名的历史学家。受家庭的熏陶和影响,裴子野从小就对史学极感兴趣,三十岁左右,就将沈约写的史书《宋书》删撰为《宋略》二十卷。此书一出来,立即博得朝野上下一致赞赏,连和裴子野打过笔墨官司的沈约本人,见后也自叹不如。除《宋略》外,裴子野还有《众僧传》、《续裴氏家传》、《方国使图》等著作行世。可惜这些著作都已亡佚,未能流传下来。裴子野虽然是以史学和文学成就闻名于世,但他一生所担任的公职,绝大多数却是秘书官职。他宦海生涯三十多年,其间只到诸暨任过很短一段时间的县令,其余所担任的参军、录事参军、记室参军、左常侍、尚书比部郎、中书通事舍人、中书侍郎等,都是秘书官职。当然,裴子野的仕途并不平坦,刚开始担任公职的十几年内,宦海沉浮,几起几落,得意时少,失意时多。只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十几年,由于受到梁武帝的赏识和器重,他才得以充分显示和发挥自己的才干和作用。

才华初露,无不叹服

裴子野被任命为中书通事舍人,成为皇帝的高级秘书,是吏部尚书徐勉直接向皇帝推荐的。在此之前,尚书仆射范云、中书郎、国子博士范缜,也都推荐过他,范缜甚至提出将自己的职务让给他。由于裴子野官位低,资历浅,用人部门都没有同意。梁武帝对裴子野的名声虽然早有所闻,这次经徐勉推荐,也说得上是破格任用了他,但在使用上,起初却不怎么放手。后来由于裴子野在工作中显露了渊博的学识和非凡的才干,博得梁武帝高度赏识和器重,梁武帝才对裴子野刮目相看并予以重用。

有两件事给梁武帝留下了极深的印象。第一件事是裴子野担任中书通事舍人掌中书诏诰后,西北边界外有两个叫白题和滑国的小国派使者到梁朝来进贡,由于和这两个国家好几代都没有交往了,朝廷里无人知道这两个国家的来历,甚至连是否有这两个国家都不清楚。裴子野却引经据典道:"汉颍阴侯斩胡白题将一人。服虔注云:‘白题,胡名也’。又汉定远侯击虏,八滑从之,此其后乎?”其博识如此,众人无不叹服。梁武帝于是命令裴子野撰写《方国使图》,对邻小国家广述怀来之盛,"自要服至于海表,凡二十国”。

第二件事是梁普通七年(公元526年),梁武帝发动北伐战争,进攻北朝魏国,要裴子野起草一份伐魏的檄文。他援笔而就,很快完成了任务。为慎重起见,梁武帝又把尚书仆射徐勉、太子詹事周舍、鸿胪卿刘之遴、中书侍郎朱异等人叫到寿光殿来,要他们认真斟酌修改这篇文稿。这些人既是朝廷大臣,又是公认的文书大手笔,他们看后,竟没有一个不说写得好的。这样,梁武帝自然放了心。他久久地注视着裴子野,深情地说:"看你的样子是这样赢弱,文章却写得如此雄壮。”接着,他又吩咐裴子野,赶快再去写一封信给北魏的宰相元叉,以晓喻大义。这时已是深夜,裴子野说天亮就可交稿。但还未动手,五更鼓声就已敲响了。而梁武帝这时又派人来催说:"赶快把稿子送去!”裴子野于是操起笔,黎明时就写好了。梁武帝读后,深为叹服。

从此,朝廷所有的符檄文件,都由裴子野起草。

文史足用,廉白自居

说到裴子野学识的渊博,不能不再带上一笔。裴子野是一个著名的文人学者,因此同他交游的人,也多半是些学界名流。文人相轻本是中国古代的一个传统,然而当时那些博览群书,仕途比裴子野得意得多的学界名流如刘之遴、刘显、殷芸、阮孝绪、顾协、韦棱、张缵、肖劢等人,对裴子野却极其推崇和叹服。他们在一起讨论古籍时,每遇意见不合,"咸折中于子野”,也就是以子野的意见为判定是非的标准。裴子野博识的程度,由此可想而知了。

裴子野受到时人的推崇,当然还有别的原因。比如他文思敏捷,起草文书,倚可待,一挥而就。还有他那简练朴实的文风,也是人们推崇的一个原因。南北朝时盛行骈文体,这种文体偏于形式,堆砌词藻,空尚浮泛,不切实际,过分讲究对仗和声律,表面上看十分华丽,读起来也琅琅上口,但很不实用。时人随波逐流,文风败浊。裴子野却不然,他作《雕虫论》,对文章的注重藻饰,表示极大的不满,主张作品应做到"劝美惩恶”、"止乎礼义”;对繁文要"删撮事要”。他不仅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对《宋书》删繁就简,压缩成二十卷的《宋略》,是他实践中的一个大胆的尝试。后来他成为皇帝的秘书,起草公文也是直陈政事,不尚丽靡之词,摒弃形式主义。他写的公文虽然首尾贯通,颇具气势,深得梁武帝的赏识,但由于与当时的文风有明显的差异,因此还是招来不少人的非议,有的甚至为此而指斥诋毁他。裴子野全然不顾,坚持走自己的路,到最后,就是指斥诋毁他的人,也不得不承认公文应当这样写,于是更加敬重裴子野。

更难得的是,裴子野的个人品德和修养,也堪称古代秘书人员的楷模。

南北朝时期,中书通事舍人这一官职,是十分重要的。朝廷的事权可以说大都落在这些人身上。他们在皇帝左右,可以直接代皇帝发布诏令,有的甚至分别担任各部门的政务,尚书反须受其指导,因而"势倾天下”。裴子野在中书省工作十几年,一直担任中书通事舍人这一官职,后来梁武帝又很赏识器重他,说他是个大权在握的人,应不为过。但他能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从不用它来谋一己之私利。据史书上记载,他为官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从没有向组织上提过什么要求,或请求解决什么困难。他的外祖母家里和表兄弟家里生活十分穷困,他就拿自己的俸禄接济他们。由于俸禄大都给了亲戚,自己家里的生活也就过得相当艰难。他生活俭朴,淡泊自守,终身"饭麦食蔬”,以致妻子"恒苦饥寒”。对于妻子的叫苦,他总是温言劝喻。说来更让人难以相信,他在朝廷里当这么大的官,家里却连住房都没有,后来借了两亩官地,建了几间茅屋,才得以栖身。他的孩子和侄子,对他"奉若严君”,十分敬畏。他去世前,还反复告诫子女,要"俭约,务在节制”。其高风亮节,连梁武帝都十分感动,闻其死讯而流泪,下诏即日举哀,赞誉他"文史足用,廉白自居”。

清高自爱,堪称楷模

像裴子野这样清正廉洁的官员,不要说在南北朝这样一个生活奢侈腐化,官吏贪污成风的社会里不多见,就是在整个封建社会,也可以说是凤毛麟角。他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大概有三个原因。一是他信佛;二是家庭的熏陶和影响;三是他注重自我修养。

南朝佛教流行,很多人相信"因果报应”,迷信"来生”。认为今生多受些苦难,死后就不会被打入地狱。裴子野笃信佛教,于是"持其教戒,终身饭麦食蔬”。裴子野的父亲裴昭明,是一个当官清勤、不置产业的人。据《南史》记载:裴昭明历郡皆清勤,甚贫罄。齐武帝曰:"裴昭明当罢郡(太守),还遂无宅,我不读书,不知古人中谁可比之。”裴昭明自己也常对人讲:"人生何事须聚畜,一身之外亦复何须。子孙若不才,我聚彼散;若能自立,则不如一经。”故终身不置产业。俗话说,有其父,必有其子。裴子野为官清正廉洁,受其父的影响无疑也是一个原因。但最主要的还是他注重自我修养。《南史·宋本纪》载:南朝宋文帝元嘉二十二年(公元445年),一次宴会前,宋文帝"敕诸子且勿食”,说是到时将赐给他们丰盛的肴馔。天色已晚,而"食不至”,皇子们皆面露饥色。宋文帝这才告诉他们:"汝曹少长丰佚,不见百姓艰难,今使尔识有饥苦,知以节俭期物。”裴子野在《宋略》中也记了此事。但他不是记罢了事,而是借此大发议论:"善乎太祖(宋文帝庙号‘太祖’)之训也!夫侈兴于有余,俭生于不足,欲其隐约,莫若贫贱!”(《资治通鉴》卷一百二十四)。言为心声,从中不难看出裴子野之为官清廉,乃是有其思想基础的。

裴子野的品德和修养好,还表现在他对待朋友和同事心胸宽大、气度恢弘方面。梁天监初,裴子野步入仕途不久,在他担任右军安成王参军时,曾兼任过廷尉正这样一个司法官职。当时的诉讼案件,必须三官署名才有效。有一次裴子野不在,同事就把他的名字签在狱牒上,报上去没有得到批准,怪罪下来,把裴子野的所有官职给免了。有人劝子野去说清楚,就会复职的,他一笑置之,不去解释,情愿为同事朋友分担责任。这次免官,使他赋闲了很长时间,但他对同事始终不抱怨恨。

裴子野还是一个清高自爱的人。梁代齐后,和沈约齐名、时人号为"任笔沈”的南朝著名文学家任昉,时任义兴太守等职,颇负盛名。有意仕途的年轻人经常出入其门下,希望得到他的引荐。任昉也是个奖掖后进、爱才如命的人,对来访者,只要有才学,堪任用,他一概向上推荐。而经他推荐的人,又都受到任用。任昉的母亲是裴子野的堂姑母,两个人是堂表兄弟,裴子野当时没有工作,却从不去拜访任昉,求其推荐,使任昉感到非常遗憾。裴子野的所作所为,在现今的某些人看来,也许会觉得他太清高、太要面子了,殊不知正是他的清高自爱,才使得别人更加尊重和佩服他。

主要著作

裴子野的著述甚丰。他年轻时著《宋略》,影响深远。当初,裴子野曾祖裴松之刘宋时曾受诏续修何承天的《宋书》,未完成就逝世了。裴子野有志继承祖业,完成修史重任。他在《宋略·总论》中说; "子野生乎泰始之季,长于永明之年,家有旧书,闻见又接,是以不用浮浅。”两晋南北朝私家修史甚众,单修《宋书》者,有何承天,山谦之、苏宝生、徐爰、沈约等。唯沈约的《宋书》极为流行。裴于野观沈约《宋书》后,认为其繁琐,便删繁存简,"因宋之新史,为宋略二十卷。”"其叙事评论多善。”沈约见后感叹道: "吾弗逮也。”兰陵王萧琛评论《宋略》"可与《过秦》、《王命》相匹敌”。当时范缜读后说;"弥纶首尾,勒成一代,属辞比事,有足观者。”

《宋略》20卷,是南朝宋史专著,唐代史学家刘知几极赞赏之,"世之言宋史者,以裴略为上,沈书次之。”又说:"裴几原删宋史为二十篇,芟烦撮要,实有其力。”《宋略》主要是删繁,也有所补充。全书已于宋、元散佚,仅散见于唐代史学家杜佑所撰的《通典》、唐许嵩撰的《建康实录》、宋李昉等编的《文苑英华》、以及司马光的《资治通鉴》等著述中。《宋略》主要论述刘宋兴亡,其议事论赞受到诸家的引用。《资治通鉴》采用裴子野论十篇,如《论典签专恣之害》、《论仕途唯门户不问贤能之非》,裴子野论事颇有见解。

其一生著述,除《宋略》外,尚有《集注丧服》2卷,《续裴氏家传》2卷,《众僧传》20卷,《百官九品》2卷,《附益谥法》1卷,《裴子野文集》20卷,均佚。曾草创《齐梁春秋》未就。清人严可均辑佚裴子野文,见《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逯钦立曾辑佚其诗,见《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

后人评价

裴子野具备了文史学家的修养和素质,以知识渊博令人折服。当时梁西北境外有滑国及白题二国,遣使臣朝贡。这二国从汉代以来就很少与汉族交往了,朝中没有人知道他们来自何方。裴于野见使者后,思索片刻便说:"汉颍阴侯斩胡白题将一人。服虔注云:‘白题,胡名也。’又汉定元侯击虏,八滑从之,此其后乎。”在场的众臣听后都很佩服他的广闻博识。此后裴子野奉敕撰著《方国使图》,记录邻近20余个国家的物产和风土人情。

裴子野博览群书,著述文章,以文速见长。梁普通七年(526年)准备出师伐北魏,梁武帝敕裴子野写讨魏檄文,他在朝中当堂挥笔著文。梁武帝观后说:"其形虽弱,共文甚壮。”至此,梁朝的大小檄文均由裴子野执草。有人问他文速之道,裴子野回答说:"人皆成于手,我独成于心”。

南北朝时期文学领域受玄学影响很深,文章追求华丽,散文骈俪化,多有繁缛堆砌毛病。唯裴子野"不尚丽靡之词,其制作多法古,与今文体异。”他曾著《雕虫论》,反对"摈落六艺”,"非止乎礼义’的文风,对当时"深心主卉木,远致极风云”、"巧而不要,隐而不深”的颓废文风进行批评。他的作品清新秀美,质朴无华,体现‘复古’笔法。如梁普通七年(526年)所作《喻虏檄心》:"朕谓其君是恶,其民何罪,矜此涂炭,用寝兵草。今戎丑数亡,自相吞噬,重以无旱,弥年谷价腾踊,丁壮死于军旅,妇女疲于转输,虐政惨刑,曾无惩政。”文章一气呵成,真实反映战争给人民带来的痛苦,笔力刚,与堆砌典故的骈体文差别甚大,颇有秦汉遗风。裴子野还以擅诗著称,可惜已散佚,仅存3首,散见《艺文类聚》、《初学记》中。

裴子野图集

《南史·梁书·裴子野传》

裴子野,字几原,河东闻喜人,晋太子左率康八世孙。兄黎,弟楷、绰,并有盛名,所谓"四裴”也。曾祖松之,宋太中大夫。祖骃,南中郎外兵参军。父昭明,通直散骑常侍。子野生而偏孤,为祖母所养,年九岁,祖母亡,泣血哀恸,家人异之。少好学,善属文。起家齐武陵王国左常侍,右军江夏王参军,遭父忧去职。居丧尽礼,每之墓所,哭泣处草为之枯,有白驯扰其侧。天监初,尚书仆射范云嘉其行,将表奏之,会云卒,不果。乐安任昉有盛名,为后进所慕,游其门者,昉必相荐达。子野于昉为从中表,独不至,昉亦恨焉。久之,除右军安成王参军,俄迁兼廷尉正。时三官通署狱牒,子野尝不在,同僚辄署其名,奏有不允,子野从坐免职。或劝言诸有司,可得无咎。子野笑而答曰:"虽惭柳季之道,岂因讼以受服。”自此免黜久之,终无恨意。

二年,吴平侯萧景为南兖州刺史,引为冠军录事,府迁职解。时中书范缜与子野未遇,闻其行业而善焉。会迁国子博士,乃上表让之曰:"伏见前冠军府录事参军河东裴子野,年四十,字几原,幼禀至人之行,长厉国士之风。居丧有礼,毁瘠几灭,免忧之外,蔬水不进。栖迟下位,身贱名微,而性不憛憛,情无汲汲,是以有识嗟推,州闾叹服。且家传素业,世习儒史,苑囿经籍,游息文艺。著《宋略》二十卷,弥纶首尾,勒成一代,属辞比事,有足观者。且章句洽悉,训故可传。脱置之胶庠,以弘奖后进,庶一之辩可寻,三豕之疑无谬矣。伏惟皇家淳耀,多士盈庭,官人迈乎有妫,棫朴越于姬氏,苟片善宜录,无论厚薄,一介可求,不由等级。臣历观古今人君,钦贤好善,未有圣朝孜孜若是之至也。敢缘斯义,轻陈愚瞽,乞以臣斯忝,回授子野。如此,则贤否之宜,各全其所,讯之物议,谁曰不允。臣与子野虽未尝衔杯,访之邑里,差非虚谬,不胜慺慺微见,冒昧陈闻。伏愿陛下哀怜悾款,鉴其愚实,干犯之愆,乞垂赦宥。”有司以资历非次,弗为通。寻除尚书比部郎,仁威记室参军。出为诸暨令,在县不行鞭罚,民有争者,示之以理,百姓称悦,合境无讼。

初,子野曾祖松之,宋元嘉中受诏续修何承天《宋史》,未及成而卒,子野常欲继成先业。及齐永明末,沈约所撰《宋书》既行,子野更删撰为《宋略》二十卷。其叙事评论多善,约见而叹曰:"吾弗逮也。”兰陵萧琛、北地傅昭、汝南周舍咸称重之。至是,吏部尚书徐勉言之于高祖,以为著作郎,掌国史及起居注。顷之,兼中书通事舍人,寻除通直正员郎,著作、舍人如故。又敕掌中书诏诰。是时西北徼外有白题及滑国,遣使由岷山道入贡。此二国历代弗宾,莫知所出。子野曰:"汉颍阴侯斩胡白题将一人。服虔《注》云:‘白题,胡名也。’又汉定远侯击虏,八滑从之,此其后乎。”时人服其博识。敕仍使撰《方国使图》,广述怀来之盛,自要服至于海表,凡二十国。

子野与沛国刘显、南阳刘之遴、陈郡殷芸、陈留阮孝绪、吴郡顾协、京兆韦棱,皆博极群书,深相赏好,显尤推重之。时吴平侯萧劢、范阳张缵,每讨论坟籍,咸折中于子野焉。普通七年,王师北伐,敕子野为喻魏文,受诏立成,高祖以其事体大,召尚书仆射徐勉、太子詹事周舍、鸿胪卿刘之遴、中书侍郎朱异,集寿光殿以观之,时并叹服。高祖目子野而言曰:"其形虽弱,其文甚壮。”俄又敕为书喻魏相元叉,其夜受旨,子野谓可待旦方奏,未之为也。及五鼓,敕催令开斋速上,子野徐起操笔,昧爽便就。既奏,高祖深嘉焉。自是凡诸符檄,皆令草创。子野为文典而速,不尚丽靡之词。其制作多法古,与今文体异,当时或有诋诃者,及其末皆翕然重之。或问其为文速者,子野答云:"人皆成于手,我独成于心,虽有见否之异,其于刊改一也。”

俄迁中书侍郎,余如故。大通元年,转鸿胪卿,寻领步兵校尉。子野在禁省十余年,静默自守,未尝有所请谒,外家及中表贫乏,所得俸悉分给之。无宅,借官地二亩,起茅屋数间。妻子恒苦饥寒,唯以教诲为本,子侄祗畏,若奉严君。末年深信释氏,持其教戒,终身饭麦食蔬。中大通二年,卒官,年六十二。

先是子野自克死期,不过庚戌岁。是年自省移病,谓同官刘之亨曰:"吾其逝矣。”遗命俭约,务在节制。高祖悼惜,为之流涕。诏曰:"鸿胪卿、领步兵校尉、知著作郎、兼中书通事舍人裴子野,文史足用,廉白自居,劬劳通事,多历年所。奄致丧逝,恻怆空怀。可赠散骑常侍,赙钱五万,布五十匹,即日举哀。谥曰贞子。”

子野少时,《集注丧服》、《续裴氏家传》各二卷,抄合后汉事四十余卷,又敕撰《众僧传》二十卷,《百官九品》二卷,《附益谥法》一卷,《方国使图》一卷,文集二十卷,并行于世。又欲撰《齐梁春秋》,始草创,未就而卒。

宋略总论

裴子野《宋略》已佚,仅存其《总论》于《文苑英华》中。

原文

宋高祖武皇帝以盖代雄才,起匹夫而并六合,克国得隽,寄迹多於魏武,功施天下,盛德厚於晋宣,怀荒伐叛之劳,而夷边荡险之力。□□百胜,可得而论者矣。有脱文。政足行阵之间,(有脱文。)却孙恩蚁聚之众,一朝奋臂,扫桓玄磐石之宗,方轨长驱,则三齐无坚垒,迥戈内赴,则五岭靡馀妖,命孙季高於巨海之上,而番禺席卷,擢朱龄石於百夫之下,而庸蜀来王,羌胡畏威,交为表裏,董率旅,以事中原,石门巨野之隘,指麾开辟,关头霸上之□,曾莫藩蘺,虏其酋豪,迁其重宝,登未央而洒酒,过长陆而下拜,盛矣哉,悠悠百年,未之有也。於是倒载干戈,休兵□水,彤弓纳□,肇有宋都,蒂芥必除,华夷莫拒,然後请□上帝,步骤前□,零陵去之,而莫猜心,高祖受之,而无愧色,古之所谓义取天下者,斯之谓乎。若其提挈草创,则魏□何刘,辅相总□则穆之徐羡镇恶道济经其武,傅亮谢晦纬其文,长沙以冢弟共艰难,武烈以清贞定南楚,其他胥附奔走,云合雾集,若榱椽之构大厦,众星之仰河汉,或取之於民举,或得之於未名,群才必逞,智能咸效,爵不妄加,官无私谒,晋末所以荒济淆混,阿党容纵,莫不驱扫革易,与之更始,君行卑菲,而国不为陋,民勤征戍,而下无怨讟,品令宥密,赏罚端平,远无不怀,迩无不附,属为郡县者,则南过交趾,西包剑阁,北划黄河,而绕东海,七分天下,而有其四。自永初末岁,天子负务怀,以燕代为戎,岐梁重梗,将誓六师,屠桑乾而境北地,三事大夫愿相谓曰,待夫振旅凯入,乘辕南反,请具银绳琼检,告报东岳。既而洮弗兴即年献世,营阳王狎於弗训以败舆,太祖宽肃宣惠,大臣光表,超越二昆,来应宝命,沈明内断,不欲政由宁氏,克灭权逼,不使芒刺在躬,亲临朝事,率尊恭德,斟酌先王之典,强宣当时之宜,吏久其职,育孙长子,民乐其生,鲜陷刑辟,仁厚之化,既已播流,率土忻欣,无思不服。每驾巡幸,箫鼓听闻,百姓扶携老幼,想望仪刑,爱之孜孜,如日不足。初徐傅伏诛,继求内相,王弘处之而思降,彭城欲之而弗违,王华殷景仁,以忠允熙帝载,谢弘微王昙首,以沈密赞枢机,徐□王僧绰,以体国彰义信,谢方明刘道生,以治惠称良能,高简则令明,清贵则王旧,文章则颜延之谢灵运,有藻丽之钜才,儒雅则裴荀何傅,擅师表之高学,刚亮骨鲠,则袁粲蔡子度,建言忠益,则范泰何尚之,宗室蕃翰,帝弟帝子,则江夏、衡阳、庐陵、隋王、建平、临川、新喻,或清令而审,或文敏而洽,皆博爱以礼士,明靡以流誉,十三四年,为多士矣。上亦蕴籍义文,思弘儒府,庠序建於国都,四学闻乎家巷,天子乃移跸下辇以从之,束帛宴语以劝之,士莫不敦悦诗书,沐浴礼义,淑慎规矩,斐然向方,其行修言道者,然後登朝受职,威仪轻佻者,不齿於乡闾,公宫非傧羽不来庭,私家非轩盖不逾国,冠冕之流,雍容如也。於是文教既兴,武功亦著,命将受律,指日如期,檀萧薄伐,则南登象浦,刘裴爰整,则西践仇池,良驹巨象,充塞外废,奇琛环货,下逮百辽,禽兽草木之瑞,月有六七,绳山讽海之译,岁且十馀,江东以来,有国有家,丰功茂德,未有如斯之盛者。然值北虏方强,周韩岁扰,金墉虎牢,代失其御,二十七年,偏师克复河南,横蹂强胡百万之众,匈奴遂跨彭沛,航淮浦,设穹庐於瓜步,请公主以和亲。于时精兵猛将,婴城而不敢斗,谋臣智士,折挠而无可称,天子乃朝飨单于,临江高会,於是起尽屍之役,贷富室之财,舳舻千里,缘江而陈,我守既严,胡兵亦怠,且大川所以限南北也,疲老而退,归我追奔之师,橐弓裹足,系虏之民,流离道路,江淮以北萧然矣。重以含章巫盅,始自三逆,合殿酷帝,史籍未闻,仲尼以为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辨之不早辨也。元嘉之祸,其有以焉。世祖率先九牧,大雪冤耻,身当历数,正位天居,聪明绚达,博闻强记,威可以整法,智足以胜奸,君人之略,几将备矣。一时之风流领袖,则谢庄、何偃、王彧、蔡兴宗、袁顗、袁粲,御武名将,则沈庆之柳元景、宗敞之,或洁清以秀雅,或骁果以步类,因以轨道,廓之中方,知向时之士,若颜竣之经纶忠劲,匪躬谅直,虽晋之狐赵,无以尚焉。帝即位二三年间,方逞其欲,拒谏是己,天下失望。夫以世祖才明,少以礼度自肃,思皇武之节俭,追太祖之宽恕,则汉之文景,宗何足云。景和申之以淫虐,太宗易之以昏纵,师旅荐兴,边鄙蹙迫,人怀苟且,朝无纪纲,内宠方议共安,外物已睹其败已。初世祖登遐,委重於二载。(载同戴谓戴法兴戴明宝)太宗晏驾,亦托孤於王阮,渫近之道同归,冲人之衅如一,然宋祚未绝於永光,更以宗王之见窘,水德遂亡於後□实由强臣之受辱,且顾命群公,从容自重,畏懦伊霍之机,绮靡唐虞之际,於是蔚炳胥变,明命就迁,俯仰之间,兴衰易用矣。周自平王东迁,崎岖河洛,其後二十四世,而赧始亡之。汉自章和以降,颠覆阉竖,其後百有馀载,而献始禅之。何则?周汉灵长,如彼难拔,近代脆促,若此易崩,非天时,亦人事也。闻夫鸿荒者难为虑,因事者易为力。曹马规模,悬乎前载,苟有斯会,实启英雄;而况太宗为之驱除,先颠其本根,本根既蹙,枝叶遂摧,斯则始於人事也,昔二代将亡,殷辛夏癸,相去数百年间,异世而後出;宋则景和元徽,首尾不能十载,而降虐过於二君,斯则天之所弃,笃於前王者也。天意入事,其微如是,虽欲勿霣,其可得乎?若乃拯厥涂炭,蒙逆取之辱者,汤武之志也。私Θ当路,饰揖让之名者,近代之事也。其应天从民,道有优劣,故宗庙社稷,修短异数,不然,则何殊尤缅邈,如斯之远也。夫山岳崩颓,必有朽坏之隙,春秋迭代,亦有去故之悲,是以临危亡而抚理运,未有不扼腕流连者也。近古之弊化薄俗,行乎□□,宋氏之成败得失,著乎行事,从而言之,载於篇矣。系叙非所以创业垂统,而怀其旧俗遗风,逮於贤人君子,英声馀论,以附於兹,子野曾祖宋中大夫西乡侯,以文帝之十二年受诏撰元嘉起居注,二十六年,重被诏续成何承天宋书,其年终於位,书则未遑述作,齐兴後数十年,宋之新史,既行於世也,子野生乎泰始之季,长於永明之年,家有旧书,闻见又接,是以不用浮浅,因宋之新史,为宋略二十卷,翦截繁文,删撮事要,即其简寡,志以为名。夫黜恶章善,臧否与夺,则以先达格言,不有私也。岂以勒成一家,贻之好事,盖司典之後,而不忘焉。(《文苑英华》七百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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