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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圭课程大纲的修订

乌拉圭在1830年独立以后,就实行西方的“民主”制度,同时也实行西方的双轨教育制度,初等学校分为两类,一类是城市学校,一类是农村学校,两类学校都有各自的课程大纲。进入20世纪70年代,由于经济形势急剧恶化,乌拉圭从1973年开始出现了军人独裁统治。直到1985年才恢复民主制度,通过民选产生总统。民主政府上台后,于1987年实行课程改革,对两类初等学校的课程大纲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课程大纲规定,城市初等学校开设西班牙语、数学、地理、历史、道德和公民教育、自然、美术、音乐、舞蹈和节奏体操等课程。农村小学开设的课程门类基本上与城市小学相同,但在内容上则强调农村特点,注意在农村生活中的实际应用。国立学校和私立学校都采用相同的课程计划,但不是强制性的,经过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学校可实行自己制定的课程计划,开设不同的课程。凡在自定课程计划学校上学的学生,必须通过国家的考试,才能升入中学。

在这次课程改革中,中学也开始区分城市中学和农村中学,开设两类不同的课程。技术教育按不同的专业也各有自己的课程大纲。课程大纲由学科问题专家和教师共同制定,并定期修订。1991年,乌拉圭又进行了一次课程大纲的修订工作。

关于外语课的设置问题,课程改革前后有较大的变化。课程改革前,乌拉圭小学是不开设外语课的。改革后则开始了设置英语课的实验。与此同时,在初级中学开设了英语和法语两门外语选修课,在高级中学加设意大利语选修课。由于近年来乌拉圭同巴西、阿根廷以及巴拉圭之间地区合作的加强,乌拉圭政府正考虑将葡萄牙语列为一门外语课引进高级中学的课程大纲。此外,乌拉圭教育界还认为,在课程计划中增设生态学课程是十分必要的,因为这门课程对培养学生的价值观和生活态度能起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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