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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利维亚师范教育改革

随着20世纪60年代末玻利维亚初、中等教育改革的深入,玻利维亚各级各类教育对教师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于是师范教育也随之改革。

师范教育的改革主要在下面几方面进行:①理顺师范学校的领导关系。1970年以前,负责师资培训的城市师范学校和农村师范学校分别由教育文化部和农村事务部领导。由于领导机关的不同,对师范学校的要求也有所区别。城市师范学校往往强调普通学术学科,轻视职业和技术的培训,而农村师范学校则相反。1970年以后,城市和农村师范学校都统一归教育文化部领导,两类学校的区别也开始缩小。②统一师范学校的入学条件。1970年前,四年制农村师范学校的入学条件是6年小学毕业;城市师范学校是10年正规教育。1970年后,城乡师范学校都规定只有受完12年正规教育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才可报考。考生除参加入学考试外,还要进行面谈,以确定其对教师职业的态度。③明确规定各级教师的任职资格。学前教师和小学教师的任职条件是要学完三年制高级师范课程;中学教师要学完四年制高级师范课程;中学技术学科教师则要学完四年半高级师范课程,并要成功地完成一个学期的教学实习。师范学院的学生在成功地完成全部学业并提交论文后,才能获得毕业证书;只有在获得毕业证书后,又在农村地区任教2年者,才能获得教育文化部授予的专业职称。④增设师范研究生课程。为了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玻利维亚从70年代开始陆续开设师范类的研究生课程。只有获得教师专业职称并有5年以上教龄的教师才有资格申请攻读研究生课程,而且只有在竞争性的考试中获得高分者,才有可能被录取。研究生课程有两类,一类是毕业可获取专家(experto)或教学专家(maestria)职称的两年制课程,前者是教育管理专业的研究生课程,后者是教学实践领域的研究生课程。另一类是在职培训形式的研究生课程。培训的形式多样,有5~8天的专题讨论会、教育研究的推广活动以及参加由教育部、学术界或别的技术组织领导的长期研究工作和资料搜集工作等等。凡是有资格学习研究生课程的教师,可获得一次离职的学习假和一份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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