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世界教育大事典

普及教育基金获准设立

1970年11月19日俄罗斯联邦共和国部长会议批准了《普及教育基金条例》,规定小学、八年制学校和普通中学均设立普及教育基金,对接受普及义务教育的一至八年级生活有困难的学生给以物质帮助(免费供给膳食、服装、靴鞋和课本,以及其他形式的物质帮助)。普及教育基金来源包括:①不少于1%的学校日常费用的预算拨款;②吸收集体农庄从有关基金中拨出的资金;③来自合作组织和工会的资金。此外,还可以将以下各种收入的一部分纳入普及教育基金,如学校举办收费音乐会和文艺晚会,学生收集废钢铁及其他再生原料所得,学校教学实验园地、副业和学校工厂的收入,学生在企业、工地、机关、团体、国营农场和集体农庄劳动所得的部分收入等。

上一篇:《普通中学章程》颁布下一篇:《中小学生标准守则》公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