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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标准守则》公布

1972年2月8日,苏联教育部部务委员会通过《中小学生标准守则》。一至三年级为:①勤奋学习,注意听讲,努力和独立完成教师布置的一切作业,保持课堂良好秩序,上课不迟到。②参加劳动和班里的活动,帮助同学更好地学习和劳动。③爱护学校公物和其他公物;爱护自己和同学的物品;爱护植物。④每天做早操;经常保持整洁。⑤多读书,参加学习小组。⑥遵守作息制度;很好地利用课余时间。⑦在学校、家庭和街道模范地遵守规矩;遇到教师、学校其他工作人员、熟人和同学时,要向他们问好;给长者让路和让座;遵守交通规则。⑧听父母和家中长者的话,帮助他们料理家务;和同学友好,关心年幼者。⑨执行教师和值日生的要求。四至八年级为:①顽强地掌握知识,努力学习和工作,在课堂上要精神集中和积极主动。②在学校和家里从事有益的劳动;在完成劳动任务和实习作业时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③积极参加班级学校和社会工作。④爱护人民财产,正当使用公物;保护自然,注意清洁。⑤参加体育运动;遵守个人卫生规则。⑥在课余时间应从事阅读、技术创作及正当游戏等有益的活动。⑦珍惜自己和别人的时间,遵守时间和作息制度。⑧模范遵守规矩,要谦逊、有礼貌、亲切待人;穿戴整齐;严格遵守交通规则。⑨尊敬父母,帮助他们料理家务。⑩认真执行教师和学校其他工作人员的一切指示,以及学生自治会的决议。九至十一年级为:①顽强地坚持不懈地掌握科学基础知识和自修能力。②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培养选择职业的能力;在完成劳动作业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③积极参加本校、本城市和本村的社会生活和文化生活,参加学生自治会活动。④关心人民财产和祖国自然财富的安全和增长。⑤经常参加体育运动,锻炼身体,时刻准备保卫苏维埃祖国。⑥掌握现代文化和技术,发展自己进行各种创作活动的才能。⑦合理安排和使用时间,遵守时间,学会正确组织自己的劳动。⑧遵守社会主义公共生活规则;给年幼同学作出文明行为的良好榜样;对不道德和反社会的行为持不容忍态度。⑨关心学校全体人员的团结,爱护和发扬学校的好传统,做一个有原则性和正直的学生。⑩尊敬父母,经常关心所有的家庭成员,帮助他们料理家务。⑾尊重教师的劳动,遵守和积极支持教师的要求及学生自治会的决议。《中小学生标准守则》根据不同发展阶段学生的年龄特征,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描绘了苏联学校培养的标准的学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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