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世界教育大事典

《教育重建》白皮书发表

1943年7月,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在望,英国政府开始着手准备战后重建之时,教育署发表了题为《教育重建》的白皮书。

白皮书主张通过新的立法,改革现有的教育立法框架,明确指出战后英国教育改革的目的,是“保证儿童有一个更幸福的童年时代和更良好的生活开端;确保为青年人提供更充分的教育,并为所有人提供发展其各种天赋才能的途径和机会,从而丰富属于公民的国家文化遗产”,为此,应在确保教育机会均等的同时,争取实现教育机会的多样化。白皮书阐明政府的教育改革计划是建立在对“教育是一个通过各个相连阶段进行的连续过程”这一原理的认识之上的。因此,国家必须为5岁以下不到义务教育年龄的儿童提供充足的幼儿学校教育,将义务教育年龄延长至15岁,并在条件允许时立即延长至16岁;其中从5岁至离校年龄的教育应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初等教育(5~11岁),第二阶段为中等教育,为所有11岁以上的儿童提供类型多样而标准相同的教育。白皮书要求地方教育当局在更大程度上承担起发展继续教育的义务,以继续在全日制中学学习或进郡立青年学院参加部分时间制学习的方式,使受完全日制义务教育的学生继续受教育至18岁;同时要求地方教育当局积极发展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青年服务工作。此外,白皮书还建议:建立有效的视导制度;为中小学学生提供免费午餐和奶,为中小学及郡立青年学院学生提供免费医疗检查和治疗;通过立法增加对民办学校的拨款补助,同时加强政府对民办学校的控制;通过增加税收的方式来增加教育投资,逐步稳定地增加教育经费,以保证改革的进行和教育的发展;通过行政手段改善小学的校舍和设施,缩小班级规模,废除免费学额考试,改进中学课程,改善教师招聘与培训的条件,提高教师的质量和数量;扩大高等教育机会等等。

这份白皮书奠定了此后英国教育改革与政策的基础。其主要观点及建议在一年以后英国政府颁发的教育法中基本上得以体现。

上一篇:《诺伍德报告》发表下一篇:《弗莱明报告》发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