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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兰士瓦颁布土著人学校方案

1902年英布战争结束后,德兰士瓦的英国殖民政府极为重视教育重建任务。在颁布了1903年教育条例后,政府决定同时也为土著人教育制定规章条例。1903年,政府制定并颁行了土著人学校方案。

方案规定,政府对传教团的教育机构给予资助,作为政府援助教会学校的一种方式。政府资助的目标是:①在普通的教会学校里进行说、读、写英语的基础教育,以达到相当于三级的水平。②鼓励体力劳动培训与一般学校教育相结合。③对土著人教师进行教学培训。方案规定,寻求政府资助的教会土著人学校必须置于一位白人传教士的监督之下,或由被政府认可具有足够的行使管理能力的任何其他人士来监督。为提供更为系统、广泛的体力劳动教育,政府将在方便的区域中心建立由政府控制的学校,以便对土著人进行工艺技术培训,参加者必须希望接受此类教育,必须证明其英语熟练程度和其他基础教育课程已达到三级水平。方案规定,政府将规定一个教师培训教程,以提供相当于六级水平的英语和其他基础课程,提供使教师能够胜任至少一门工艺技术课程教学的教育,并提供专业培训。

土著人学校方案是德兰士瓦首次为协调、改善、扩展传教团土著人教育而制定的文件,表示了殖民政府以英国方式来改造和规范此类教育的决心,也标志着英国殖民政府直接干预教会教育的开始。其方式仍是经济资助与政府监督并行,是英属南非殖民地私立教育政策在德兰士瓦的推广和扩大。就对土著人教育的专门考虑和较完整的规定而言,这比战前布尔人政府时期的政策进了一步。

方案公布后,立即遭到了德国和荷兰教会的反对,理由是方案中未提及班图语言。对此,德兰士瓦政府作出了妥协,但仍坚持应尽可能以英语为教学语言。同年,政府设立土著人教育督察一职,由W.克拉克牧师担任,以管理1903年土著人学校方案涉及的资助和视察工作,并获取德兰士瓦教会学校的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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