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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士兰州发布《州教育草案》

19世纪60年代末期至70年代初期,昆士兰州发现金矿,1867年,在基佩(Gympie)发现了第一个大金矿。这对教育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是如何满足人烟稀少的地区对学校的需求;其次,是人口流动会导致入学人数的不确定;再次,随着物价的上涨,教师报酬则相应减少。对于昆士兰州而言,金矿的发现意味着经济的复苏,从而促进了教育的发展。

1875年9月,塞缪尔·格里菲斯(Samuel Griffith)的《州教育草案》(State Education Bill)通过,从1876年1月1日起生效。这一法案主要作了如下规定:成立公共教育部,由部长一人负责;实行州立小学制度;开设的学科为:阅读、写作、数学、英语语法、地理、历史、机械基础、实物教授课、操练、体育和唱歌,不开设宗教教育和绘画课。传教士只能在学校学习时间前后才可进入学校传教;取消政府对教会学校的财政支持(该条到1880年1月1日生效);6~12岁的儿童每半年必须入校学习60天(但这项条款并没有严格执行,直到1900年才生效)。昆士兰州和南澳大利亚州一样,实施义务教育没有引起争论,原因是免费、义务和世俗教育的实施是分阶段进行的。

《草案》真正创立的是一种强大的集权管理制度。原规定成立的校董会没有实现,代之以学校委员会,控制权属于布里斯班(Brisbane)的行政官员。1876~1878年任教育部长的塞缪尔·格里菲斯对教育有所了解,但他的继承人却显得经验不足,所以昆士兰教育部的部长更换频繁。在澳大利亚各殖民地,尤其是昆士兰和南澳大利亚,真正的权力不属于公共教育部长而是终身行政官员们。随后的30年里,主宰昆士兰教育的有两个人:一是J.D.安德森(J.D.Anderson),他于1876年任总督学,1878年任教育部副秘书长。另一个是大卫·尤尔特(Dvid Ewart),他于1876年任高级督学,1882年任总督学。

1887年,格里菲斯任命一皇家委员会调查公共行政机构。该委员会1888年8月在其中期报告中严厉批评了包括安德森和尤尔特在内的公共教育部官员实施教育草案不力。该委员会还指出,昆士兰校均学生与澳大利亚其他殖民地相比最低,每校平均仅23.8人,而且教师超员达50%之多。教师们有不满情绪,纷纷辞职。

安德森和尤尔特改革教育的力度不大,1889年访问南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和维多利亚之后,尤尔特建议在小学高年级引入高级科目。公共教育部任命的一个委员会于1890年4月建议拓宽课程,引入幼教方法,教授技术课程,开办师范学院。但经济大萧条阻碍了改革的进行。奖学金考试起到了对小学课程的控制作用。这种考试使学生进入文法学校成为可能,考试科目有文法、算术和地理。因此,这3门课成为小学最重要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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