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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兼并时期调整德兰士瓦教育体制

1877年4月12日,英国不顾大多数居民的反对而兼并了德兰士瓦。在4年的兼并时期,英国当局任命的教育总监对德兰士瓦教育体制进行了重大调整,最终取消了伯格斯的教育体制。

1877年7月,谢普斯通强行任命其家庭医生瓦西·莱尔医学博士为德兰士瓦教育总监。莱尔上任后发表了总监报告。在报告中,莱尔认为伯格斯主张建立的国家教育体制尽管在许多方面令人钦佩,但它过于不切实际,难以在德兰士瓦这样的年轻国家中获得成功。因此,德兰士瓦需要一个有灵活性的体制,这个体制能承认私人的努力,会支持国内已有基础的机构。最重要的是,该体制将与人民的宗教意愿一致。由于伯格斯体制拨给真正乡村学校的经费比城镇学校要少得多,莱尔博士提议建立一个并行的二元化体制,由国家提供一定的资助拨款以支持确有成效的私人教育事业,同时继续采用伯格斯体制时期的国有学校体制。在由于人口稀少和地方努力无效而可能无法办学的地方,采取由政府创办国立学校的补救措施,由政府向此类地区提供教师、校舍、教学设备、教师住房,收费返回用于上述开支,但不进一步依赖于地方财力物力资源。按照1879年“莱尔资助方案”,每个乡村学校的最低人数不得少于12名学生,每个城镇学校不少于20名学生,两种学校的最高学生数为60人;政府按每个正常到校学生每月5先令拨给各校资助款,各校最高额为每年180英镑;资助款用于达到教育总监对教职员和设施的要求;另外还根据教学效果发给特别津帖,每名学生通过三级考试可发给学校1英镑,通过六级考试可发给4英镑。

为确保对学校教育情况的监督,也为了弥补国家财力不足而无法建立视察员队伍,以及教育总监因无助手而只能视察广泛区域中的几所学校的状况,莱尔总监提出,请教士在各自地区兼任这一工作,进行视察并提交报告;并借以恢复在所有长老派教会教区都密切教会与学校的天然联系。

1879年莱尔逝世后,代理总监博斯曼牧师继续实行了莱尔的国家资助政策。他同时也在纳塔尔正流行的“按成绩付工资”制的影响下,制定了德兰士瓦的“按成绩付工资”制度。并在1880年的新教育法中加以规定。该体制确定,由各教派、学校委员会、个体教师创办和维持的学校都可以得到津贴,但必须接受总监或其代表的视察。博斯曼着重发展国家资助教育政策的指导思想在其1880年4月发表的《代理总监报告》中有集中阐述。他认为政府公立学校成本太高,并且各地的城乡居民都不了解他们自己在教育发展中的责任和权利。他认为发展教育的责任不应由政府单独承担,可通过每年自愿向地方学校基金提供捐款的方式,实现由政府与地方共同承担教育发展所需财力的目标。

由于英国兼并德兰士瓦,当地居民学习英语的要求有所增长,因而教育的语言媒介问题变得更为突出。莱尔总监认为将英语或荷兰语中的任何一种确定为教育语言都是不合时宜的,但他又认为同时教授两门语言会对学生造成过重的脑力负担,在一般情况下会产生倒退效果。因此,他建议优先建立完全使用英语或完全使用荷兰语的学校,而不是同时使用双语的学校;某一学校使用何种教学语言不应由政府或任何一处远离学校的权威来确定,而应该由有直接利益联系的、建立了学校同时孩子又在其中学习的居民们来确定。

英国兼并时期德兰士瓦教育政策调整否定了伯格斯教育体制,取消了国家完全承担教育负担、在教育各方面都起决定作用的政策,开始转变为实施国家与地方共同承担教育责任的政策。莱尔和博斯曼处理宗教与教育关系的政策带有反世俗性质,而在教育语言政策方面又带有维护英语作为教学手段的性质。由于德兰士瓦人的反对、请愿和武装反抗,英国于1881年 8月在比勒陀利亚会议上允许德兰士瓦在保持依附的前提下恢复独立。独立后的克鲁格政府立即任命了新教育总监并取消了兼并时期的部分教育政策,但兼并时期教育体制的部分原则,特别是拨款资助制是以后新体制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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