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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教科书由文部省批准的制度

明治十年(1877)以后,随着政府开始对日益高涨的自由民权运动采取强硬对策,文部省放弃明治初年实行的自由发行、自由选择教科书的制度,逐步加强对教科书的统治。1880年(明治十三年)3月,文部省设立编辑局,由它编纂小学和中学的教科书;6月,在地方学务局中设置教科书调查委员,对小学、中学和师范学校的教科书进行调查,其结果于8月和9月两次向各府县公布了禁止使用的小学教科书书目;12月18日,文部省发出“关于学校教科书”的通知,要求在采用教科书时,注意不要采用“记载有妨碍国家安定、扰乱风俗等的书籍”和“在教育上有害的书籍”,目的是防止自由民权思想渗入到教科书之中。1881年5月9日,文部省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按照规定的格式申报小学教科书,从而开始实行教科书申报制度。

此后,明治政府的教科书行政管理更加强化。1883年7月31日,文部省发出通知:“自此,在选用或变更小学、府县立中学和师范学校等普通学校的教学用图书时,要按照下表(略)的格式进行调查和请示。”根据这个通知,教科书开始由此前的申报制度改为“认可制”,即教科书的选用或者变更都要经过文部省的批准。这一制度的实施,为此后实行教科书文部省审定制度打下了基础,强化了中央集权的教科书行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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