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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所师范学校建立

西班牙女王伊莎贝拉二世于1863年颁发教育令,指示在尼拉建立一所男子师范学校,以适应不断发展的教育对师资的要求,并解决因教师水平过低造成的各种教育问题。1865年1月菲律宾第一所师范学校开学,收10名缴费的学生和50名免费的学生。学校由耶稣会教士直接管理,但政府提供了大部分的经费,包括教师和员工的薪水、教材费和校舍费以及给部分学生的生活费。《1863年教育令》规定该校有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出生于菲律宾或西班牙其他的殖民地,16岁(后来降到13岁),身体健康,能提供教区教士和省长出具的品行证明,通过入学考试,考试科目包括读、写、说西班牙语和教义。该校部分学生的膳宿费由政府提供,这些学生由各省推荐入学。省长根据本省入学名额请市镇推荐候选人,再经省政府考核。推荐入学的毕业生须回到本省服务10年,然后才可调动。教学科目包括宗教、道德、教会史、写作、表音法、西班牙语、算术、代数和几何、西班牙地理和历史、物理和自然科学、实用农业、社交礼节、音乐、教学法等,教学实习6个月。教科书由校长选择后呈交殖民地政府审批。教学语言是西班牙语。三年制考试制度由法律规定下来。每门课有学年半年考和年终考。毕业文凭记载学生的考试成绩。成绩优秀者有机会到一流学校任教,良好者可到二等学校任教,而补考及格者只能当助理教师。1866年首批毕业生14名,获得的学位称“Maestro”,是小学任教资格。毕业生可到小学任教,并享有免纳税和免服兵役的特权。1865~1896年,该校毕业了2137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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