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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创行八股取士科举制度

明朝时期极力推崇程朱理学,并将之奉为官方的统治思想。为了加强对思想领域的不同学派压制和排斥,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倡导言简意赅的文风,在科举制度上自明朝时期起一直延续到清代,封建科举制度基本上采用的是八股取士办法。

八股文开始于明宪宗成化二十三年(1487)。“股”是对偶的意思,八股文就是用对偶来作文,是一种严格注重格式的文体。其特点是:①文体有一定规格,要用对偶。每篇文章都分为破题、承题、起讲、起股、虚股、中股、后股、束股8部分。八股也称八比(比就是对的意思)。在八股之内,句子的长短、字的繁简和声调缓急都要相对成文。②立言要用“古人语气”,要代圣人立言,题目主要摘自“四书”,所论内容也要根据朱熹的《四书集注》,不许自由发挥,字数也有限制。明成祖永乐十三年(1415),命令翰林学士胡广等编纂《五经大全》、《四书大全》、《性理大全》颁行天下,作为钦定的教本。这实质上是钳制人们思想自由,是明朝专制统治在科举上的反映。

由于八股文是一种过度重视形式而且模式单一的文体,因此在采取八股文取士后,学校教育的重心就是训练学生读八股文,作八股文。不但不学历史、算学、天文等知识,甚至连经书也束之高阁。顾炎武批评说:“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才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虽然,不少进步思想家、教育家对这种情况都提出过尖锐的批评,然而在腐朽的封建统治下,并不具备根本改革科举制度的条件,八股文竟控制科举考试近5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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