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亲仁民爱物

儒家关于推行差等之爱的表述。《孟子·尽心上》云:“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这段论述表明孟子对“物、“民”、“亲”三个不同层次关系的对象在对待态度上的不同原则。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仁者爱人”的传统,尽管“仁者无不爱也”,但却以“急亲贤之为务”;即令是“之仁”,也“不遍爱人”,因为要“急亲贤也”(《孟子·尽心上》)。作为儒家代表人物的孟子所坚持的只能是“差等之爱”,而不可能是墨家的“兼爱”。孟子认为作为“君子”,对“民”应当是“仁之而弗亲”,因为“亲亲”的依据是血缘关系的远与近。“君子”与“民”之间只是政治关系,而非血缘关系,对“民”只能以仁政去“仁之”,而不能以“亲亲”的方式对待。“仁民”的目的在于“君子”对“民”施仁德之后,也来“归仁”,“兴于仁”,如孔子所说:“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亦如孟子所说:“圣人治天下使有菽粟如水火,菽粟如水火,而民焉有不仁者乎?”(《孟子·尽心上》)所谓“爱物”的含义一是如孔子所说“君子惠而不费”、“欲而不贪”,二是如孟子所说,“物”也有个“消”与“长”的问题。“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虽有天下易生之物也,一日暴之,十日寒之,未有能生者也。”(《孟子·告子上》)因此,要“用物”,就要“爱物”。但“物”毕竟是与人有别,对它只能是“爱之弗仁”。在三种不同对象的不同对待中,“亲亲”是第一位的,如孔子所说“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论语·八佾》)。孟子反对夷子把儒家的仁理解为“爱无差等,施由亲始”,也是把“亲亲”放在“为先”的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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