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不测之谓神

阴阳的变化遵循一定的法则,但其具体的显现却微妙难测,故称神。此处之“神”为难于捉摸之意。《易传》提出的哲学命题。《系辞》说:“成象之谓乾,效法之谓坤。极数知来之谓古,通变之谓事,阴阳不测之谓神。”“阴阳不测”既指占筮求卦的结果,也指自然和人事的具体变化。

《易传》认为天地万物的根本法则是阴阳的对立统一。人们可以认识和应用它,但不可做简单化、僵化的理解。它作为本性和规律具有稳定性、恒久性,其具体表现却是复杂多样、瞬息万变的。《系辞》说:“《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卦爻按阴阳法则转换周流,然而没有固定的成方。同样,它所摹拟的自然现象和人事沧桑,也没有一成不变的定模。每一具体事物都是一般性和特殊性的统一,必然性和偶然性的统一。其特殊性和偶然性的方面,决不能以死板的格式加以框定。《系辞》说:“故神无方而易无体。”这即强调卦爻和一切事物的变化都没有固定不变的格局和体制。

《易传》所谓“阴阳不测”并非绝对不可知。《系辞》说:“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穷神知化,德之盛也。”只要精深地研究阴阳变化之道,下一番苦功,事物的各种具体变化也是可以把握的。《易传》从“阴阳不测”进而提出“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对于指导人们注意将原则与实际结合起来,推动中国古代学术的发展,起过积极作用。

见几与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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