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宏

【生卒】:1106~1162

【介绍】:

南宋理学家。字仁仲,号五峰。胡安国之子。建宁崇安(今福建崇安)人。无意于官场腾达,视功名利禄为其“志学以来所不愿也”,惟在于“立身行道”,做一个杰然自立,临大节而不可夺的堂堂正正的“大丈夫”。学者称五峰先生。少年时从杨时、侯仲良学,而又尽得其父家学。其理学思想有独到之处,有明显的非正统理学倾向。对于理学诸范畴,如性、道、理、心等均有详细论述,尤重于言性,其门人认为“今先生是书,于论性特详焉”。理解其之人性论,是把握其理学思想的关键。对于前辈思想家的人性论提出异议,表现其与正统儒学相背离的思想倾向。但并没有形成自己的、有影响的思想体系。在宋代理学发展中,继杨时之后在南宋传播洛学。朱熹、张栻、吕祖谦等著名理学家皆其后学,由此可看出其是宋代理学由开创、形成、发展到集大成过程中的关键性人物,有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并开创南宋“湖湘学统”。是南宋最早对程朱理学某些观点提出异议的理学家。正由于此,其思想学说到元代就逐渐不为世人所注意和承认,受到正宗“世儒”和后代统治者的排斥,遭到冷落。其哲学思想主要载于《知言》书中,该书共6卷。是著者平时论学言论的随笔札记,经改订连缀而成。该书原无篇名,后人仿《论语》体例,以每篇开头两字命名。《永乐大典》所藏本最为可贵。该书可作为研究其理学思想的依据。书中著者认为性乃宇宙的本性,万物之“性”皆同,“观万物之流形,其性则异;察万物之本性,其渊则一”。而“性”与理学家之“理”有异有同,“性”是天命的合体,“理”是天命的局部,二者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在天理与人欲的关系上,认为二者并非绝对不相容,乃是“同体异用”,反对程朱理学离欲言理、视天理人欲势不两立的观点。认为天理人欲因以“性”为“体”,同处于“性”体之中,本性相同,无善恶之分,故谓“同体”,及“性”之发,则有“心”之“用”;于是有是非、正邪、善恶之分,故谓之“异用”。道与物关系也是著作者的侧重点之一。认为“天者,道之总名也”,“道者,体用之总名。仁为其体,义为其用,合体为用,斯为道矣”。道与物是相互依存的关系,道是客观事物的规律与法则,“道不能无物而自道,物不能无道而自物”。当然二者并非对等的“离物求道者,妄而已矣”。其道物关系中显然包含了一些合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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