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注》(康有为)

康有为注释《论语》并阐发自己新思想的著作。按《论语》20篇分为20卷。撰于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刊于民国六年(1917),1984年北京中华书局整理再版。康有为断定《论语》乃曾参门人弟子所纂辑,而“曾子未尝闻孔子之大道”,其弟子学识浅陋,故《论语》未能彰明孔子之道。以为“《论语》之学实曾学也,不足以尽孔子之学”,但又肯定《论语》尚存孔子微言,表示他所以重新为《论语》作注,正是为了阐发孔子之道。书中反复重申孔子创教改制、“三统”、“三世”之微言。认为孔子之道“以文明进化为主”,由据乱世向升平世、太平世进化乃人类社会的共同规律,但进化应为“渐进”。对“三世”又做新解释,以君主立宪为升平世,以共和为太平世。书中对孔子所提出的诸道德规范及道德格言多有新阐释。对宋儒为《论语》所作注时有批评,认为它不合孔子真精神。对宋儒鄙薄事功、鼓吹禁欲等思想亦有批评。所做训诂虽有主观武断之处,但亦有新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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