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犯罪学辞典

医疗事故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329页(423字)

医务人员在医疗工作中失误,使病人遭受不应有的病情恶化、残废或死亡的事故。

包括医疗责任事故和医疗技术事故。前者是医务人员工作上不负责任或责任心不强,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后者是医务人员主观上对病人已尽了最大努力,但确因业务水平不高,造成病人不应有的不良后果或死亡。为了审理工作的方便,将医疗事故分为:(1)一级事故,直接造成病人死亡;(2)二级事故,直接造成病人残废,丧失劳动能力。

或虽未造成直接死亡,但错误因素与死亡有很大关系;(3)三级事故,造成病人轻度残废,丧失部分劳动能力;(4)四级事故,延误治疗,导致病情加剧,延长治疗时间,加重病人不应有的痛苦。

医疗事故经常发生在如下情况:诊断失误、投药差错、手术不慎、麻醉过量、护理不周、操作粗暴、消毒不严、输血过失、抢救不当等。鉴定医疗事故案件,应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否医疗事故、伤残原因与程度、死亡原因、医务人员属何种性质的过失、与病人伤亡有何关系等。

上一篇:投书 下一篇:投毒罪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