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额发料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上海人民出版社《简明工业经济辞典》第121页(746字)

又叫做“限额供应制度”或“限额领料制度”,是工业企业内供料和用料双方,根据旣定的限额,对原材料的供应和消耗情况,实行经常性相互监督,以促进广大职工节约原材料的一种制度。

对有消耗定额的原材料,实行定额控制和发料;对没有消耗定额的原材料,经制定限额后实行限额控制和发料。企业的主管物资供应部门,根据生产作业计划和物资消耗定额(参看“物资消耗定额”),来制定拨发车间的原材料限额,并由供应部门按照计划程序,对车间实行控制发料。

实行限额发料制度,不仅可以加强企业物资供应工作的计划性和改善生产前的准备工作,而且可以促进原材料的节约和合理使用,简化领发料手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这是企业材料管理中的一项重要措施。

实行限额发料制度,一般采用限额卡,一式两份,一份交发料仓库据以发料,另一份交使用材料的车间作为领料凭证。限额卡就是月度内发给车间一定种类原材料及其限额的通知单(请领单)。在月度内,车间根据限额卡,在限额数量内向限仓库领料。仓库根据车间所提交的、塡有原材料申请数量的限额卡发料。仓库主任(或材料保管员)在发给原材料时,应在仓库及车间双方的限额卡上,记入实发原材料的数量,结算出限额的余额,并在车间保存的那份限额卡上签字;车间领料人则须在仓库的那一份限额卡上签字。

凡因生产任务变动或产品设计、工艺等更改而需超限额领料时,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由供应部门发给。如因产生废品而需超限额领料时,则须有特定的申请单,并附报废单或证明,经一定主管部门批准后,才可补发。此外,车间如有剩余原材料,必须退库或办退料手续。

月底还要进行当月实际耗用原材料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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