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号体验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506页(657字)

从符号学理论中发展起来的重要概念。苏珊·朗格从微观方面专门探讨了艺术观照的符号体验问题。朗格认为,符号体验是审美接受者通过知觉幻象对于艺术形式(即符号)的把握。朗格以绘画艺术为例,说明了这一符号体验过程。她说,当我们走近绘画时,我们看到的是画布上堆积的油彩;当我们稍微后退几步,由画布和油彩构成的空间结构或其他形式就显现出来。这一特定的空间结构或其他形式不能用手触摸,更不能走进去;它只能经由我们的视知觉被创造出来,所以是虚象、幻象、符号。作为艺术符号,它虽然是虚幻的,却比物理世界中的事物更真实。因为,“如果你走进一间具有正常光线照射的房间,你或许会看到其中有一张红色的沙发,但你却不会看到红色中的层次变化,更看不到光线照射沙发时产生的另外一些色彩的表象”。这一切,在绘画中都能看到。朗格指出,这就是日常生活中的符号体验与艺术中的符号体验,日常态度与审美态度的差别。她说,面对绘画时,我们无形中只是把它看做一种纯粹的知觉形式,此时,“符号性的形式,符号的功能和符号的意味全都融汇为一种经验,即融汇成一种对美的知觉和对意味的直觉”。这就是说,符号体验是渗透在普遍审美经验中的主要成分。除此之外,朗格认为,音乐、舞蹈、歌等艺术符号的体验、感知和获得,都必须如此。由上可见,社会生活中的符号体验和艺术接受中的符号体验基本是一回事,区别仅在于感知或接受时的态度。符号体验理论对于研究人类掌握世界的思维方式和艺术接受的心理活动有很强的启示作用,因而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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