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邵力子致行政院正、副院长蒋中正、孔祥熙电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781页(341字)

【事件内容】:

钧院日决议,发行铁路建设公债一万二千万元,其用途为兴筑湘黔、川桂等铁路干线,及补助平绥、正太、胶济等路,展长旧有路线。窃意铁路政策,必须统筹兼顾,未可畸重畸轻。今日西北形势,关系国防、剿匪,均极重要。第一急务,即为完成陇海铁路,并设法延长之;而由潼关至安康之线、由谓南或咸阳至陕北之线,又由陕入四川与入宁夏之两线,其重要性皆至显着。就现时财力,自难同时并举。但必须确定步骤,尽速进行,方足应需要而慰群情。今特发铁路建设公债,而用途独遗西北,……敢恳饬部重议,将此项公债数额增加为两万万元,即未以增加之数,为西北铁路之用;以我国铁路政策之重要,与今日可利用之资本及材料特发两万万元公债,决不为多。乞毅然主持,不胜企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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