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商华昌公司代表市吉彻夫致铁道部长孙科函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776页(249字)

【事件内容】:

关于本年7月31日代表贵部之沧石铁路工程局局长何澄及敝人间所订之沧石铁道借款合同,并包修铁道合同,屡经贵国政府外交部及敝国北京公使馆转示取消该合同之贵方通告。敝人敬已阅悉。查该合同本系依据贵国关系当事者之热望,敝人等劝说敝国资本家而承诺协议者。然而贵国政府内既对于该合同成立有拟倡异议之情势,因使敝公司方面背反友谊上允诺贵方提议之初旨,并使资本家方面对于将来实行该合同诚抱极大危惧。兹拟遵照贵部提议,取消该合同,相应函达希即查照为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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