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驻奉天代理总领事森岛致外务省电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676页(1151字)

【事件内容】:

关于致林总领事第255号敝电。

一、据说数日以来张学良回避和斋藤理事会谈。该理事在当地接到关于解决济南事件的非正式情报以后,于本月29日才首次和该人进行了会谈。该理事曾就下列问题对张学良提出质问:(一)张学良关于履行合同的责任;(二)林总领事关于坚持进行测量和张学良的会谈;(三)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四)张学良对松冈副社长的誓约。对此,张学良分别声明如下:

(一)就东三省来说,不仅张作相,就是我也不能负责履行此项合同。所以,尽管如何同我反复交涉,也不可能解决问题。原来此项合同是当时的中央政府——北京政府签订的,所以现在请向目前的中央政府——南京政府交涉。但即使向南京政府交涉,恐怕亦无成功的可能。

(二)林总领事虽曾向我谈过强行测量。但我认为:关于解决济南问题,日本既然注意采取了中日亲善的态度,那么就不应该采取强行测量的立场;否则,我相信只能给日本带来不利,而毫无益处。倘由于坚持强行测量的结果,以致发生排日运动,则我亦将无计可施,希望了解此点。

(三)在5月15日合同规定的限期以前,本问题绝无解决的希望。

(四)对松冈副社长并未约定命令张作相履行合同。

再者,斋藤理事曾指出:张学良向张弧和土肥原谈过,铁路交涉问题的难关在于济南事件未能解决;并对张学良的态度进行了责难。对此,张学良声明:济南问题和铁路问题完全是两个问题。不仅如此,斋藤理事临别时探询张学良的意见说:今日会谈我认为主要在于上述(一)至(三)三个问题;并进一步问;您的意见是否即如上述,可否即将以上情况报告给东京?对此,张学良完全加以肯定;并答称:既然事实如此,已别无良策。

二、如您所知,关于促进铁路交涉,张学良从前虽然向日本有关机关几次谈到解决济南事件问题;但是,正如林总领事屡次来电所示,很显然,张的谈话不过是拖延日本方面的借口。张学良对履行本合同之缺乏诚意,从上述同斋藤领事的会谈来看,我相信已属毫无疑问。事到如今,合同期限迫近,为解决此项铁路问题,已如林总领事所呈请,除坚持进行测量及开工,别无其他办法。本馆目前正在和有关各机关就实行过程中的事项进行协商,拟于最近商妥具体办法再行呈请。由于合同期限关系,并且出现了前电第二五五号报告的情况,现在渴望政府尽快决定坚持测量的方针。已转电在上海的芳泽公使及北京,并密电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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