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儒楷答北京同乡借债问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634页(994字)

【事件内容】:

南浔铁路为债务束缚,几陷于万劫不复之境。儒楷被选总理,即抱定不添借外债宗旨。近因结束旧欠,局外不察,疑为增加新债,责难之词纷至。是非黑白,颠倒混淆,儒楷个人不足惜;诚恐影响所及,中外人之计而促浔路之亡,用是危惧,特将此次结束旧欠始末,及整理路事之计划,为诸公一一陈之。

南浔铁路先后共借日本东亚兴业会社日金七百五十万元,每年两期付息,依照合同,利息四期不付,则代行管路,现在所欠息金业已三期,第四期转瞬又至,统计约一百零五六万元。又欠日商台湾三井、大仓等零星短期借款,约共五十万元,亦均到期。加以路款支绌,工程停滞,营业衰落,种种败象,无容讳言。事经日人调查,以为必须续借二百五十万元,以一百五十万元清偿旧债,以一百万元整理路务(如添购车辆、建筑铁桥等),并要求雇用日人为工程师及会计课长等要职。阳避管路之名,阴攫管路之实,曾由日本公使向我政府提议,并由局外私人一二度之接洽,略有具体办法。此皆儒楷未接事以前浔路负债及日本要求续借之情形也。

儒楷接任,对于日人要求添借二百五十万元之议,首先拒绝。惟查浔路公司,负债已有九百万元之巨,内容腐败,不堪言状!最危险者,厥为四期息金。倘再迁延,日人必据约管路。公司每月开支,尚虞不给,何从觅此巨款,再四思维,殊无善策,惟有将兴业会社所要求之二百五十万元,减为一百五十万元,即以此款清偿前欠四期息金,及台湾、三井、大仓各行零星欠款。此外则不愿多借分文。是不过以零债化为整债,重息减为轻息,短期改为定期,原属结束旧欠,并未加增新债。既纾目前之急,又免管路之危。且日人要求工程师及会计等有损路权之条件,俱可删去。已将此意提出董事会全体通过后,始与兴业会社正式接洽。不意日人竟坚持前议,非借二百五十万元不可,不肯减少分文。儒楷曾据种种理由,反复辩论,迄未解决。此对于结束旧债,并未添借新债之实在情形也。然此原为急则治标之策耳!

又念旧债既有九百万元之巨,利息展转相加,即不添新债,亦足亡路而有余。故不得不谋治本之方。

治本之方,须从整顿路务入手……。总期入款日增,外债日减。此关于整顿路务之计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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