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宠惠述胶路案迁就原因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499页(729字)

【事件内容】:

国闻通信社云:此次华府会议中国代表王宠惠博士,自美返沪,在各处演讲华会经过情形,颇为详晰。……近又对其至友某君,谈及中国代表所以承认胶济路五年赎回之理由,……曰:鲁案之胶济铁路问题,中国代表,始终主张一次即时赎回;日代表则坚持十五年为期。当时中国代表即将日代表意见交还,及先允后悔情形,在美报披露,引起美国舆论之协助,咸责日本代表不应出尔反尔。日本代表至此,始由十五年让步为五年后,可由中国一次赎回。当时中国代表,尚拟坚持不允,以期达到即时收赎目的;对于车务总管、会计师应用日人条件,亦不承诺。英美代表悉中日两国坚持情形,渐有责备中国不能丝毫让步之烦言;且言胶济铁路,日本占据已经七年,今即照日本所要求,仅再管五年耳!中国对于以前强占之七年无力抵抗,而对于以后之五年,坚执如是,似非含有解决诚意。且五年赎回,尚为有期的取赎,若并此而不能允诺,则势必交涉决裂,胶济路将仍操日人之手,恐为期尚不止五年。至用人一节,现在胶济路所有日人,有二千余人;此二千余人亦有车务总管、会计师等在内,中国未曾引为大患,而中国则视为非去不可,见解似有差误。况胶济铁路,如在华会不能解决,则将来中国再欲达到收回之目的,非中国真有实力以战胜日本不可。此等时机,固不能谓为完全无之,尚可断言其为非五年所能办到,战争时所需之军费,亦未能较廉于路价云云。此等论调颇有见之于美国报纸者。其时,中国代表一方面见舆论已非前次之浓厚,一方面则大会闭会期近,长此相持,恐不能解决,中国之损失将益大。两害取轻,遂不得已而允诺日本代表之要求,此系当时大会经过之实情,实使中国代表为国家权利起见,不能不承认之,否则必将失去友邦舆论之同情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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