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院审查报告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483页(871字)

【事件内容】:

何君焱所提出之请咨政府拒绝国际统一铁路提议,速谋根本办法,以继路政而重国体建议案,承大会交付审查。

本委员会于本月18日开会审查。先经同人查明此项国际铁路统一之问题,虽系发生于外交委员会,而实则由于某外国人因欲谋得将来铁路总裁一席,故从中百计运动以构成之。且某国人[指美国人贝克]之倡此议,为彼个人计,亦为彼国家计。盖中国原与某国有成约,欲建筑一长2 800里之铁路,后因与别国之势力范围有妨碍,致不果行。如国际统一铁路之事业,果能成为事实,则某国即可借此于中国铁路占一部分之势力。有此种种原因,故某国人日肆运动,以冀此事之早成;而外交委员昧焉不察,竟呈明总统,并由国务院电达欧洲陆专使提议。当发电时,不独未经国务会议,而外交部亦未与闻。迨陆专使来电询问,外交部始知之,于是交通总长在国务会议中极力反对。当经国务会议议决电致陆专使,请勿提出此案,此国际铁路问题发生及经过之情形也。

本委员会同人详细讨论,佥以为铁路固应统一,但此为我国内政,应由我国自行设法,若以国际债权而求统一,势必由统一而变为共同管理,流弊亟大。方今中国铁路虽有外国人之势力,究系少数。若如此办理,是直以少数势力为未足,又从而扩张之。名曰统一,实则没收;苟非丧心病狂,何能赞成?此议现政府虽已电致陆专使,嘱其将此事打消;惟此事既已成为问题,深恐外国人仍有提议者,故应咨请政府,如外国人对于此事再有倡议,即行严词拒绝,且此事之所以成为问题者,实由于我国铁路不统一,外人始借此统一之名即扩张其势力;倘我国不谋根本之法,仍难免觊觎。故本院对于此事极应重视,不可不向政府有所表示。

何君提案,理由甚为充足,本委员会同人非常赞成。盖以其内容分为两层,一面对于此种提议加以拒绝,而一面自谋根本办法,用意甚为周匝。当经议决,应照原文咨达政府,本委员会审查结果如此,尚请诸君公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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