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书七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392页(960字)

【事件内容】:

大中华民国政府与大苏维埃社会联邦共和国政府声明:业于1924年5月31日签订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现经同意,解释本日所签暂行管理中东铁路协定第五条所规定中华民国人民及苏维埃社会联邦共和国人民平均分配充任之原则如下。

此项原则之适用,不得解作以撤换现在俄籍人员为实行该原则惟一之意义。

再,双方了解,所有各项位置应准两缔约国人民平等充任,不得对于何方人民表示区别待遇。且各项位置应照谋事者之能力、技术及教育资格补充。

(外交部刊《中俄解决悬案大纲、暂行管理中东铁路协定》)

俄国革命之后,苏联政府曾经一度宣称将中东路无条件归还中国;但其后则自食其言,而在1924年签订中俄协定中规定由两国共同经营。

这个协定,表面看来像是符合平等的原则,但实际则由苏联方面左右了理事会,任意管理经营;并且铁路局长也由俄人担任,总揽着财政权和人事权。

(日本《产经新闻》古屋奎二:《蒋总统秘录》第7册,页136)

越飞先生在中国的主要目的是想同中国制定一个他称之为两国合作的计划。虽然他在中国停留了相当长的时间,但未能达到莫斯科的预定目的……

加拉罕先生就是来接替他的职务的:……他到达中国时,曾在哈尔滨受到中东铁路局局长和当地一般民众的热烈欢迎。早在他到达中国之前,他就曾企图与满洲的张作霖大帅达成一项解决办法,其目的显然是为了恢复俄国对中东铁路的既得利益。苏俄当时对满洲以及西伯利亚和朝鲜境内白俄的活动感到不安。中东铁路局总经理就是一名白俄分子。这个白俄总经理能力很强,在中国住了多年,对中国的国事民情都很了解。但是苏俄不信任他,所以加拉罕要与张作霖大帅达成协议的目的之一就是想用一个莫斯科指定的人来接替这个白俄总经理的职位。他在沈阳的尝试失败以后,便动身来到北京。他在北京同样受到了热烈的欢迎,不过给予这种热情保持的不是政府而是民众。

(《顾维钧回忆录》第一分册,页3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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