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农代表团致外交部节略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389页(433字)

【事件内容】:

本月11日第141号节略,贵部在劳农政府1919年7月25日宣言内引用下列一节,曰:“劳农政府愿将中东铁路无条件归还中国,毫不索偿”。

本代表团现须再行证明,贵部所引一节。查阅本团所存文件,并不载在1919年7月25日宣言原文之内;而在当时公布之国事委员会公文汇编内,亦不载明。兹将该件俄文原稿,英文译稿,及上云公文汇编各一份检送,即请查阅。彼时本代表正为西欧事务,颇形忙碌,除上述各宣言外,是否另有其他宣言,不能记忆。

再者,贵部所述宣言与国民外交委员会所存档案之公文或有异同,亦未可知。但中国政府于当时并未答复此项宣言,亦未容纳俄政府所提缔结友谊之建议,且中俄关系,一切问题,须在未来中俄会议内提议,故现虽非切要之时,而本代表团业已将贵部引证从速转达我政府,请其推究误会之因。一俟得复即当转达贵部弗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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