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汝霖自述济顺、高徐两路交涉经过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305页(1137字)

【事件内容】:

余就任交通总长后第一件事,即进行与日方商前议未定之借款。时西原已回国,日本寺内内阁已辞职,继任内阁为原敬。原内阁标榜不干涉中国内政,因寺内遭了干涉中国内政之物议故也。余电章仲和[宗祥]公使,告以东海[徐世昌]拟续商前议未定二千万日金之借款。东海主张与南方商谈和平,不再用武力,需款甚急,希商西原即复。章公使复电,西原以银行对华借款,不感兴趣;两国内阁亦已改组,前议不愿再商。余以此电回复东海,东海即亲电章公使,谓就职伊始,需款孔殷,此款决不用于兵事,望切商复。章公使以银行方面,无法再商,因思日本外相后藤新平与东海有交谊(后藤曾任满铁总裁,东海时任东三省总督),遂商之后藤外相;谓:东海若无此项借款,不能进行和平政策。经后藤斡旋,银行方面始允商借日金二千万元,惟要求以德国已失效的高徐、顺济两铁路借款造路权作为担保(该两路本与德国有借款之约,因参战失效)。余因该两路与青岛问题有关,恐将来开和会时有问题,不肯照允,即以此意陈明东海。东海说该两路借款权,德已放弃,移归日本,在我看来,同是外国,有何分别;即使和会议及,我方亦站得住,嘱即复电照允(1)。余以总统既有此声明,即提出国务会议,并报告经过。钱[能训]总理说,总统既有此说明,即请曹总长偏劳,遂电章公使告以总统已同意将路权担保,请即商定。章使商定后,来电日本银行不愿到北京签订合同。余遂拟电委托章公使代表签合同。因此项借款有关铁路遂携电稿并原电到交通部,将原委告知誉[叶恭绰]并示以原电。时已傍晚,即将电稿交赵秘书译发,且告以此系密电,须亲自译发,原稿保存,遂即回家。岂知翌晨有八家报馆和两家通信社,用同样文字,略改一二,将此事完全发表,并加以指摘。余大为诧异,因思此事除誉虎与秘书外,没有第四人知道。……那知[徐]又铮当日以陆军部命令,将八家新闻社和通信社,即令停刊,遂引起轩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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