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宗祥自述签订满蒙四路及济顺、高徐两路垫款合同经过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294页(1104字)

【事件内容】:

满蒙四路垫款日金二千万元及济顺高徐铁路垫款日金二千万元。两合同均成立于七年9月,由三银行承揽。满蒙四路者,即热河洮南间,吉林开原间,长春洮南间,热洮线达某海港是也。此四线于二年10月由外交部与日使换文,声明将来兴造借用日本资本。四郑铁路即长春至洮南线之一段,向正金银行借款修筑,业已通车。此次垫款为继续前议,无甚问题。高徐、济顺二线,当局以关系外交,颇事踌躇;嗣因南北亟待调和,非得大宗款项不足以收束军队,布置善后。时段合肥(祺瑞)鉴于时局知武力解决之非策,决意下野;徐东海(世昌)选任总统,南北罢兵,非巨款无以善后。日本寺内内阁又将更迭,此后通融款项之难,可以预测。三银行以借款担保,须得一般资本家之信用,若仅满蒙四路,垫款不能过巨,因是有高徐、济顺加入之请。中国当局以此二线于民国三年业与德国订立借款之约,自日德宣战后,青岛为日本占领,中国深虑日本有承继德人权利之意,故关于德人在山东之权利问题,始终不与日本开始交涉。当时胶济铁路本与津浦铁路联运,自经青岛战后,津浦即将联运停止。胶济以客商不便,屡请复旧,中国不允。有戒心也。后中国亦与德宣战,中德间一切契约自归消灭;所虑者,日本或主张胶济为德人私有财产,则承继权利问题或不免争执。至于高徐、济顺与德人之关系既绝,即借用日资,在中国方面不过昔日借自德国者,今日借自日本,重新订立合同,日本初无所借口。本野对此前曾述其意见云:此两线之借款,如由汇业与此间银行接洽,中国政府只与汇业接洽,纯粹作为银行与银行之交涉,自无政治关系可滋疑议。至因由日本承借款项,或有疑及日本对山东有野心者,届期可由日政府声明将来胶济铁路日本由德国移转所有权后,归中日两国商家合办,如此,则日本对于山东毫无政治上之野心,可以表见。为此语时,尚在七年1月间,政府既因需款甚亟,屡开阁议,阁员意见相同,遂决行。以时日匆促,不及使三银行派员来华,乃电驻使在东京商办。时中日在山东悬案甚多,如胶济沿线撤兵问题,撤消民政署问题,胶济警备问题等项,多年交涉,未有成议。中国当时颇欲趁此机会,于寺内内阁期内一律解决。在日本固可表示好意,在中国亦可得日本并非继承德人权利之证的。西原对于此节甚表同意,经其奔走疏通,遂于与三银行订立预备合同时,一面并与日外务[省]将上列各问题换文解决。至日本资本家之意,全在得相当之担保,初无对山东之野心,观高徐、济顺合同第一条但书,即可证明。但书声明:以上两线,若于铁路经营上认为无利时,得由政府与银行协议变更其路线等语。由此观之,谓日本因此两线之约,引起继承山东权利问题者,盖未知当时订约之内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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