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上俊彦致曾毓隽关于四洮铁路日金五百万元垫款凭函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290页(298字)

【事件内容】:

本日,贵国政府与敝社业将四洮铁路借款及附属文书签字;所有来往公函内载四洮铁路垫款,敝计承诺以日金五百万元为限度。依左列条件,设法交与贵国政府。条件如左:

一、前项垫款以大正八年10月5日为交付之期限。

二、前项垫款以大连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为交付之场所。

三、对于前项垫款。所有四洮铁路借款合同及附属来往文书均适用之。

以上各条相应函请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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