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布告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140页(469字)

【事件内容】:

查同成铁路系斜贯中国本部西方一大干线。因国内集资不易,故政府与比法公司订立合同,由法、比公司代为募借造路款英金一千万镑,即以该铁路为担保品,利息按虚数长年五厘,以四十年为期,自售票日起算,至第十一年起还本,第一批应售债票计英金四百万镑。现经向比法公司商定于3月5号起至4月15号止为发售之期,按照合同中国有尽先承购之权,本部为此布告各界人士,如有愿购同成铁路债票者,务于3月31号以前,径向本京石大人胡同同成铁路驻京总公所接洽一切可也。除债票每张票面价格若干、若何折扣、用何种金币、如何折合,俟与比法公司商定再行宣布外,特此布告。

(《交通史路政编》第15册,页107~108)

四年3月11日,比法公司代表陶普施函请根据合同第九节展缓期限。自欧战和议告成以后二年开售债票。5月15日督办黄开文函复允许以欧战媾和之日为始,先行展缓一年;如期满后,大局仍无进步,当再从长计议,并详部批准。

(《交通史路政编》第15册,页108)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