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国银行团追加湖广路借款条件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106页(186字)

【事件内容】:

民国元年5月,临时大总统任命谭人凤为粤汉铁路督办。……谭人凤迭与银行团交涉,促其照约交款,而银行团以前约所订系粤汉川名义,今仅粤汉,用途不合。况前约指定以湘鄂厘金作抵,光复以后,各处厘金或裁或并,实难担保,不肯交款。嗣经路政司长叶恭绰与之会晤磋商,银行团乃于7月11日提出办法四条,致函交通部,请求参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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