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蒲路各商号借款、欠晋省行政公署亩捐款、欠晋省行政公署保息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60页(354字)

【事件内容】:

山西商办同蒲铁路因财政紧迫,无法维持,于民国二年,由山西省议会议决让归国有。由该省都督、民政长代表与交通部议订合约六条,附件二十条。所有股款、借款、亩捐款、保息款等,如确系直接、间接用于铁路者,由交通部一概发还。所有股款本息,已于民国四、五两年如数还清。惟各商号借款计库平银七十二万零六十七两三钱七分、亩捐款库平银二十一万八千七百八十三两二钱一分八厘二毫、保息款库平银十四万二千七百五十二两三钱零二厘七毫,因部款支绌,未能一时发还。截至十四年年底止,除已筹还者外,计尚欠各商号借款库平银五十四万零五十两五钱三分,又亩捐款库平银九万七千六百六十七两五钱五分,又保息款库平银五万八千二百二十四两四钱五分,共约合银元一百零四万三千九百十三元七角九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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