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编经济师实用手册工业企业分册》第223页(1362字)

由于国际贸易范围很广且性质复杂,因此贸易方式很多。

1.有形贸易

指商品实物的进出口。国际贸易中的有形商品种类繁多,通常分为十类: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㈩;炊料及烟类①;燃料以外的非食用粗原料②;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原料③;动植物油及油脂④;化学品及有关产品⑤;主要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⑥;机械及运输设备⑦;杂项制品⑧;没有分类的其他商品⑨。

在国际贸易统计中,一般把0到4类商品称为初级产品,把5到8类商品称为制成品。

2.无形贸易

是指如运输、保险、金融、旅游、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劳务的提供与接受。它们是随着有形商品贸易而发展的,与有形贸易的区别是:有形贸易的商品进出口额需经海关手续,表现在海关的贸易统计上,是国际收支的主要构成部分;无形贸易则不通过海关手续,通常不显示在海关的贸易统计上,但它是国际收支的一部分。

3.其他贸易形式

(1)直接贸易和双边贸易。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直接买卖商品的行为。由于是两国之间的贸易,又称为双边贸易。为进行这种贸易而达成的协议称为双边协定,其内容包括:两国间交换商品的种类、范围和额度,以及进行贸易往来所采用的支付条件和方法等。

(2)间接贸易和转口贸易。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通过第三国进行买卖商品的行为。其中,对第三国来说则是转口贸易。即使商品直接从生产国运到消费国去,只要两者之间并未直接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第三国分别同双方直接发生交易,仍属转口贸易。

(3)多边贸易。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为使相互间的贸易收支在整体上获得平衡,通过协议在多边结算的基础上所进行的贸易。采用多边贸易往往是由于两国进行贸易时的商品不对路或价值不相当,以致进出口不能达到平衡,只有采取多边贸易才能使彼此间进出口基本平衡。

(4)对等贸易。贸易双方以合同形式把购买他国的商品或劳务,用出口本国商品或劳务来进行部分或全部抵销,又称反向贸易。

(5)易货贸易。贸易双方以等值的货物进行一次性交易,不需任何货币流通的一种贸易方式。这种贸易,双方有进有出,进出基本平衡。

(6)边境贸易。相邻国家为照顾双方边境毗连地区的建设事业和人民生活需要所采取的一种贸易方式。它通过两国地方贸易机构或企业,在规定的交换货物的范围内和指定的口岸,互相进行商品交流。一般都互惠关税和简化海关手续等,双方享受优惠待遇。

(7)自由结汇贸易。以货币作为交易清偿工具的贸易方式。目前在国际贸易中,美元、英磅、克、法郎等是主要能作为支付工具的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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