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编经济师实用手册工业企业分册》第141页(644字)

是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依法办理各项手续的顺序。一般程序是:

1.办理税务登记。这是纳税单位和个人在开业、歇业前以及经营期间发生较大变动时,应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的一项法定手续。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或发生较大变动经有关部门批准或宣告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

2.报告有关纳税事项,由税务机关作出纳税鉴定。这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纳税事项所做的一种书面鉴定。纳税人应将其所有制形式,经营方式及范围,产品名称,以及收入,所得和其他应税项目,如实填写纳税申报鉴定表,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对其申报进行审核,确定其税种、税率、纳税期限、纳税环节和征收方式,发给纳税鉴定书。纳税鉴定一般一年一次,纳税人经营情况或税法规定有变化时应随时修订。

3.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应按期就纳税事项报送纳税申请表。

4.纳税人自行计算或由税务机关审核确定纳税额,填写纳税缴款书。

5.按期到银行缴纳税款。

由于税务机关采取的征收方法不同,纳税人的具体纳税程序有“三自”纳税、自行核定征收、查帐征收、定期定额征收等多种形式。

上一篇:招标和投标的程序 下一篇:税种和税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