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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率主义

归纳逻辑的一种理论,也称经验主义。主要观点是把归纳概率看作是相对频率或相对频率的极限。代表人物有R.von.米塞斯,H.赖兴巴赫和W.萨门。von.米塞斯在1928年的《概率、统计学和真值》中首先提出了频率主义的观点,他把概率看作是某个随机聚合的某个子序列的相对频率的极限。赖兴巴赫把概率序列(相当von.米塞斯的聚合)看作是由经验给定的(通常是由时间排序的)事件序列,但赖兴巴赫的概率序列不要求随机性而要求对每一特定的运用选择一恰当的经验参考序列。此外,赖兴巴赫的概率定义也可以运用于有穷序列。除此之外,赖兴巴赫也用真值频率作为概率的元语言解释:某一类型陈述句的概率是无穷个或有穷个陈述句组成的参考类中该类型陈述句的真值的相对频率,这种解释仍是经验的。频率主义后来遭到以R.卡尔纳普为代表的逻辑主义的猛烈批判,一度沉默,但近来这种观点由萨门坚持并有所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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