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乐游切了一条金枪魚,做了个看起来就昂贵的奢豪
摆盘,准备等拉欧姆过来一起吃。
如果他成功了,那这一顿就是庆功宴,如果他失败了,那这一顿就是告别宴。
当然厨师做饭的途中,肯定是先吃了几口。
他回来太慢,有点饿了。
然后等待途中,又觉得摆盘颜色太单调,去搞了点海藻和贝壳当点缀。
在她忙碌时,拉欧姆过来了。
李乐游看到他的神情,就猜测:“你族群里的长辈不同意我留下,还是要赶我走啊?”
拉欧姆看着她不语,神情忧郁,看得李乐游都想喊一声小可怜了。
她忍住失望劝他:“没事没事,大不了我就離开你们的领地,在你们领地外面一点住……要不先来吃点东西,你看我切的多均匀,摆的多好看。”
拉欧姆说:“阿萨答应让你留在我们的领地上生活,不过这里距離我们生活的珊瑚海太近,你还是要搬一个地方。”
这当然不是阿萨的要求,而是拉欧姆的谎言。
在来找李乐游的路上,他忽然想,或許可以借这个机会,让她搬到另一片地方去住。
这片礁石區是人類可以踏足的海岸,或許什么时候,这里就会出现人類的踪迹,如果李乐游一直生活在这里,她就会接触到人類。
她想要接触人類,有着这种想法,会很危险。
“你可以搬到我们领地外海的岛屿邊缘,那是两座连在一起的岛屿组成的,附近也有礁石。”拉欧姆强调,“而且那里不会退潮。”
这样他也就不用担心她哪天不小心因为退潮搁浅死掉了。
只这一点,李乐游就非常乐意搬了,她大喜:“好好好,不会退潮太好了!”
要知道,自从知道这片礁石區半个月一次大退潮,她就在礁石上写正字算时间,比从前记月经周期还要紧张,生怕记错了再遭遇一次搁浅。
“你们族群的长辈真是好人啊。”她感慨。
看她满脸乐意,拉欧姆途中产生的一点忐忑和犹豫也消失了,他同样高兴起来。
那座被海水包圍的岛附近,是他小时候的游乐场,那时他才从岸上逃回来不久,最喜欢躲在海面之下的礁石洞里,谁都找不到他。
因为那里距离珊瑚海比较远,族人也很少经过,不像这附近,还经常有巡逻的族人会路过。
如果李乐游住到岛那邊去,她遇到其他人魚的机会也会少很多——这也属于拉欧姆的私心。
他讨厌李乐游和其他人魚玩得那么开心,包括维维和拉娜,也包括安拉。
如果在那里,就好像他把李乐游藏起来了。
他不会让她离开,如果要走,那就走到只有他知道的地方去。
李乐游哪里知道小人魚的心思,她还在喜滋滋地畅想自己的新房。
这也算是得到了本地居住许可,这下住起来就更安心了。
“拉欧姆,谢谢你,你真好,你肯定替我说了很多好话。”李乐游殷勤地把堆满了金枪鱼肉的木板推到他面前,“辛苦你了,快来吃点好吃的。”
拉欧姆有一点心虚地垂下眼睛,李乐游立刻乐道:“别不好意思嘛,这肯定是你替我争取的吧!”
拉欧姆:“……”
两条人鱼一起吃光了李乐游切好的金枪鱼肉,这是他们第二次在一起正经进食,李乐游发现,比起上次吃旗鱼,拉欧姆这次吃起来斯文多了。
难道是因为她切好了,吃起来不用撕?还是说金枪鱼好吃,值得小口细细品味?
当然都不是。是拉欧姆将她上次看到他进食的反应记了下来。
她惊奇的、敬畏的目光,仿佛他并不是她的同类。
他不喜欢那样的目光,所以这一次,他有意识地模仿了她的进食方法,一块一块,一口一口,仔细地咀嚼吞咽,而不是撕扯生吞。
这样的事不是拉欧姆第一次做。
类似的事情,在他小时候已经做过了。
在他生活在陆地上鱼缸里的时候,最初他进食凶狠,想让周圍的人类因为害怕远离他。
可是后来,聪明的小人鱼发现,他在玻璃缸里张牙舞爪,不会有任何作用。
所以他有意识地开始学周围的人类,和他们一样说话,做出和他们相似的表情,学会了装可怜示弱,学会了骗人。
他学的又快又好,所以有些人类觉得他和他们一样,是同类,对他心软,在他的哀求下将他放走。
现在,他又开始学李乐游,这个方法同样有效。她不再用奇怪的目光看他。
在这一点上,她真的很像人类。
拉欧姆讨厌人类,可是和人类如此相像的李乐游,他却无法去讨厌。
咽下最后一块切好的鱼肉,李乐游嘿地一声,蓄力把另一条没切的金枪鱼拖到拉欧姆面前。
“这还有一条呢,你吃吧。”
拉欧姆:“这条你不切吗?”
李乐游奇怪:“你想切着吃吗,可是我看你一小口吃的样子都替你觉得累,你又不像我一样吃一点就饱了,你那个胃口,用刚才那种吃饭方式,得吃多久才能吃饱啊,还是直接撕着吃吧。”
切一条搞点仪式感就夠了,哪能顿顿仪式感,她切鱼不累吗。
拉欧姆:“我以为,你觉得我那样吃很奇怪。”
李乐游:“你想什么呢,那不就是你们正常的进食方法吗,我那是羡慕你能那么吃。”
太能吃了,轮到她,那种吃法不是噎死就是撑死。
她很像人类,但和他见过的人类又不一样。拉欧姆再次想。
“快吃吧快吃吧,我还要搬家呢,你要不要帮我一起搬家?”
李乐游盘算着利用廉价劳动力。
虽然目前和她没有任何关係,但很热心的年轻人鱼用嘴撕下来一条金枪鱼腹,嗯了一声算作答应。
然后他把撕下来的金枪鱼腹递给李乐游:“你吃的很少,再吃一块。”
李乐游拿着没动,拉欧姆目光幽幽地看她:“你刚才那些话是在骗我,你还是不喜欢我这样的进食方法。”
李乐游:“……不是,这鱼肉你用嘴撕下来的,有你的口水你还给我吃?”
拉欧姆没有接受这个解释,语气更危险了:“所以你不是不喜欢我的进食方式,是不喜欢我。”
李乐游:“……我吃,我吃还不行吗!”
别用这个表情看她了,怪吓人的,总感觉下一秒就会哼地扭头跑了。
那不行,他气走了谁来帮她搬家。
李乐游在小气人鱼虎视眈眈下都没敢把金枪鱼腹放水里涮涮,直接塞进嘴里啃起来。
她安慰自己,不就是一点口水吗,没关係的,放水里涮的话,和涮洗澡水也没区别。所以,没差的。
看到她忍不住的愁眉苦脸,拉欧姆眼神还是幽幽盯着,但水下的尾巴愉快地摆。
他就是故意的,故意吓唬她,故意想看她脸上露出各种奇怪的表情,故意让她展现出各种小情绪。
她复杂的情绪气味,被海水酝酿成一种令他醺然的气息。
比嘴里甘甜的金枪鱼更有滋味,更好吃。
李乐游东西已经收拾一大半了,没一会儿就全部整理好。
她的整理就是把所有东西一股脑地全裹进帆布里,放在木板上完事。
这种妈见打的整理方式,唯一的优点就是快。
这些是能带走的,还有不能带走的,是李乐游的人鱼语单词本。
她之前为了图方便,刻在附近的礁石上了,平时经过就会念两句顺便复习一下,但现在也不好把礁石敲下来带走,只能遗憾地放弃它们。
拉欧姆主动提出,替她拖装行李的木板。
李乐游到后面帮忙推着,后来发现他力气很大,足夠轻松拖着木板,她就偷起懒,甚至悄悄把上半身趴在木板上,让他拖着走。
海面平静,有一点微风,摇着海浪轻轻推他们往前。
“拉欧姆,你说的那个海岛周围,也有海鸥吗?就是那种喜欢站在礁石边上,叫声很吵还会偷鱼的那种鸟。”
“岸边的白色鸟,很少去那座岛。”
“哇,太好了,感谢天感谢地感谢拉欧姆感谢有你!我已经受够了每天被海鸥偷鱼了!”
李乐游瞬间感觉更加期待了,到了地方之后,她才发现,那座海岛比她想象中更好。
岛上长着郁郁葱葱的绿色樹木,有礁石有沙滩,还有一块区域的樹木根系长进了海水里,形成一片海上樹林。
这些樹和她从前看过某个纪录片里的红树林有些像,但比红树林更高大,浸泡在海水里的树根,更像是榕树的根须,密密麻麻地纠缠在一起。
这些或密或疏的树根里,游动着许多彩色小鱼。
拉欧姆拖着她的行李准备往另一边的礁石区去,被李乐游一把抓住:“我不住礁石区了,我要住那片树林里!”
其实人鱼都住珊瑚礁,长时间待在水下,但李乐游不一样,从拉欧姆遇到她开始,她似乎就对礁石情有独钟,而且时常要冒出水面,连巢穴都搭在了水面上。
拉欧姆还以为她只喜欢礁石,原来不是。
既然她这么强烈要求了,拉欧姆便调转方向,带她靠近了那片海上森林。
李乐游迫不及待地摸到湿润的树干,先闻到了一股属于树木的苦涩清香。
她都多久没摸到树了,虽然腿没有踩到大地,但头顶罩着绿荫,有股岸上的味道,好亲切。
决定了,就在这里用布和绳子做个水上吊床,以后休息时上半身躺吊床上,鱼尾泡水里。
这样的方式才更符合她这个水陆两栖型人鱼。
她给自己建造新家时,拉欧姆也没有离开,他先看了一会儿,然后也动手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