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护士是轮班制的, 值了一个夜班后,周末刚好轮到诺拉和菲娜这一班上午休息。
难得睡一个午觉, 诺拉害怕极了,就担心菲娜又会恋爱脑发作,拉着她去找前男友下跪求复合。
偏偏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
上午十点多,诺拉正在宿舍睡得迷迷糊糊,就听到有人在外面敲门。
咚咚咚……咚咚咚!
这个时候能找上门的,想也不用想就知道一定是菲娜。
诺拉原本是想装宿舍没人的, 但害怕她的夺命连环call, 还是一脸怨念地趿拉着拖鞋起来去开门。
“都已经快中午,你怎么还不起床?”
门刚打开,菲娜就跟一阵风一样溜了进来。虽然她的神态着急,脸上却没看到哭泣后留下的泪痕。
“今天难得休息,不睡觉我还能干嘛。”诺拉打了个哈欠道。
“当然是吃饭啊, ”菲娜理所当然地回答说, “难道你的肚子不饿吗?”
诺拉:???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不急着跟前男友复合, 反而急着吃饭……这还是菲娜吗?
穿好衣服跟着菲娜出门, 哪怕来到了唐人街,就站在“沈”奇小馆的门口开始排队, 诺拉都有点觉得不可思议,总觉得她是在做什么铺垫。
“我听说,沈平常都在哥大的食堂档口,只有周末才会来餐厅做菜, 而且做得全都是菜单上没有的菜色,今天说什么都一定要尝尝!”
“这个椒麻鸡杂一定得点,然后再点一个毛血旺怎么样?这个夫妻肺片听起来好像也挺好吃的……你说我们是要这个琵琶豆腐?还是茄汁肉饼?”
因为平时要上班, 每次来“沈”奇小馆吃饭,她们都只能点盒饭或者炒饭这样的快餐。
头一次能坐下好好地吃一顿热炒菜,菲娜感觉一双眼睛都在冒光,看什么都想点。
“外面也可以坐人。”
大家正在点菜的时候,乔伊和琼恩拿了几张折叠桌出来,摆在了餐馆前的那片空地上,“如果不想排队太久的话,也可以选择在室外用餐。”
一米见宽的桌子配了两把塑料椅,正好可以接待两个人,要是人多一点,可以再把桌子拼在一起。
虽然比不上室内的卡座舒适,但总比一直站着排队要好。
原本餐馆是不允许在室外摆放桌椅的,不过这是在唐人街,整条街都是郭云龙的产业,沈瑶也是在得到他的同意后,才想到了这样的方式来接纳更多的客人。
菲娜和诺拉来得早,桌子刚摆好就抢到了其中的一张。
桌子放在距离店门口很近的位置,一回头,就能看到在厨房里做菜的沈瑶,还有平常总能见到的陈晨。
“我们要一份椒麻鸡杂,一份烧藕夹吧,这个四喜丸子也要,”点菜的时候,菲娜又看了一眼厨房里的沈瑶,“再来一份沈做的菜吧,就这样,谢谢~”
乔琳:“好的。”
乔琳拿着单子走后,菲娜一边拿出包里的餐巾纸擦拭餐具,一边淡淡地道:“好奇怪啊,你说沈既然是老板,又是在自己的店里,为什么不做菜单上的菜呢?而且她做的菜每桌还只能点一道。”
“可能是她会做的菜太多了,菜单上写不下。也可能是两个人做出来的味道各有不同,要是顾客都只认准了沈,那工作日店里岂不是会少很多的生意?每次来要全部点她做的菜,她肯定会很累的。”
诺拉也只是这么猜想,不过感觉事实应该跟自己的分析差不多。
菲娜茅塞顿开地点点头。
一路上诺拉一直没敢开口问她,直到现在坐下,她才试探地小声问道:“今天我们只是来吃饭,没有别的安排,吃饭的过程也不会有别人来吧?”
“是啊。”菲娜又反问道,“为什么会有别人来?”
得到她肯定的答复,诺拉稍稍松了一口气,“没什么,只是好久没见你化这么漂亮的妆,穿这么漂亮的裙子出门了。”
平常她们在医院工作时,是不允许化浓妆的,又因为要穿白色的制服,所以日常的穿扮也是尽量简朴。
在诺拉的印象里,菲娜只会在约会的时候精心打扮自己,所以她很害怕一会吃着吃着,菲娜的前男友会突然出现在她们面前,然后两人上演起和好如初、你侬我侬的戏码。
菲娜明白她要表达的意思,轻叹一口气后,她解释说:“放心,我不会再找丹了,我想明白了,我和他已经结束了。”
感谢中餐,感恩沈瑶,感激闺蜜。
多亏了诺拉,前段时间总是带她来吃好吃的食物,才把她从失恋的阴霾中拉出来。
看到食堂里的情侣和餐馆里的夫妻时,虽然菲娜也会想到前男友,但对比了他们的恩爱后,她才逐渐意识到前男友似乎并没有那么爱自己,只是看中了自己的“美色”而已。
不过是她之前一直沉浸在自己的幻想里,才迟迟没办法走出来。
而现在,她已经彻底看开了。
前男友带来的快乐,还抵不上一盘汁稠味浓的红烧肉呢,再加上天天接触病房里奇葩的男病患(特指那个没事找事的少年),更让她对男性的厌恶增加了不少。
“谢谢你,诺拉,谢谢你前些天一直听我发牢骚,”给诺拉的盘子里夹了一筷子店里免费赠送的小菜,菲娜又说,“今天是我们俩的闺蜜日,一会吃完饭,我请你去看电影逛街怎么样?”
诺拉:“好啊!”
很快,她们的第一道菜就被端上来了。
菲娜之前吃鸡只吃鸡腿和鸡翅,自从尝过“沈”奇小馆的卤鸡爪后,她就一发不可收拾,爱上了鸡的各种内脏,上次她啃完了鸡脖和鸡头,一直说自己过去这二十多年的“鸡”都白吃了。
鸡肠炸得酥脆,吸满了花椒油的麻,弹牙的鸡胗,再改了花刀后又有了辣椒的辣,再加上一些碎的鸡心和鸡肝用大火翻炒,一口下去,满口都是丰富又奇妙的口感。
比起鸡杂,诺拉则更喜欢那道烧藕夹。
美国人是不怎么吃莲藕的,诺拉也是前不久才第一次尝到莲藕的味道。
很清脆、很爽口,它不像其他蔬菜那样有标志性的味道,但这也成为了它的优点,让它跟其他任何肉类结合在一起,都不会抢了它们的风头,简直是最完美的配角。
两片莲藕夹上一些肉馅,裹上面糊后下锅炸至成熟,在炒制的过程中再加入咸鲜口的烧汁……一口下去、咔嚓一声;脆中有嫩、鲜中有香,就连那扯不断的藕丝里,仿佛都有淡淡的微甜。
最后一道由沈瑶做的盲盒菜是樱桃肉。
“这是红烧肉?”
“不对,颜色好像比红烧肉更红,而且闻起来好像是甜的。”
红烧肉是诺拉和菲娜共同的最爱,瘦肉干而不柴、肥肉香而不腻,每次吃盒饭都少不了。
盘子里的肉块形状和红烧肉很像,可颜色却如樱桃一般红亮,下面也搭配了一些绿叶蔬菜,使得整道菜色彩对比鲜明,显得更加精致。
簌!
煸炒过的肉块表面有一层极薄的焦酥,咬下去时,是略带韧性的微脆,但里面的肉却是柔嫩至极,肥肉透明油润,瘦肉酥烂不拆,是和红烧肉一样的口感。
曾经她们以为红烧的味道,才是最适合五花肉的,但这道樱桃肉的酸甜却给肉块带来了截然不同的风味。
入口的甜中带了一丝丝不太尖锐的酸,像是番茄的味道,又有一丝粮食酿造后的醇厚。肥肉搭配甜味原本会变得很腻才对,可是诺拉和菲娜一连吃了好几块,都不会有糊口的感觉。
“我的天,好好吃!”
菲娜真觉得自己太会点菜了,每道菜都很下饭。
为了能让菜的味道在嘴里停留的时间久一点,每吃一口菜都要往嘴里多塞两口大米饭,只有把嘴巴塞得满满当当,才能深切感受到美食带来的满足感。
菲娜只顾着低头干饭,全然没有到近在咫尺的距离,有一双可怜巴巴的眼睛正在盯着她看。
隔壁的手工陶艺店,一只五个月大的拉布拉多,正坐在门口的垫子上朝这边观望。
之所以说它有五个月,是因为骨架比较小,要是单纯从体重来看,几乎已经是一只成年的狗了。
“强尼,快过来吃饭。”
听到屋里有人在叫自己,那只叫强尼的拉布拉多并没有过去,只是扭头朝里面瞥了一眼,随后又把身板挺直了些,呼吸着从餐馆里飘出来的饭菜香。
哼哼?哼哼~
菲娜和诺拉离它最近,虽然看不到她们碗里的饭,但凭它这几个月丰富的吃饭经验,光是闻着从桌面上飘来的味儿,它就能知道她们吃的是什么菜。
见强尼迟迟没有进屋,斯黛拉主动把它的饭碗拿出来放在门口。
“不可以,今天你不可以再吃了,”呼噜着它的脑袋瓜,斯黛拉想用饭碗里的狗粮来吸引它的注意,“来,吃狗粮,这里面有鲑鱼和羊肉,味道比炒菜香。”
强尼没有说话,只是舔了舔嘴唇:狗粮能有主人炒的菜香?呵,你在骗狗呢?
平时工作日强尼都在公寓呆着,只有周末的两天,沈瑶和露比会把它带来餐馆,让它可以在餐馆门口的草坪上撒欢。
不过为了保持店里的卫生,同时尊重一些怕狗的客人,强尼是不能进餐厅的,一直都在斯黛拉的店里呆着。
“强尼,看看我给你拿了什么加餐~”
招待完客人从店里出来,露比手里端着一只碗。
Woof!Woof!
看到她笑着朝自己走过来,强尼连忙站起身,绕着圈地欢迎她,那条大粗尾巴也跟着摇得老快。
可当露比把碗里的食物倒进它的狗碗里时,它快要咧到后脑勺的嘴唇,一下子就耷拉了下来,尾巴也“咚”地一声落在了地上。
一捧水煮西蓝花,半根黄瓜,一颗鸡蛋黄……
一点肉都没有!
“强尼乖,多吃蔬菜对身体好。”
露比揉着它的耳朵根,试图让它把自己的话听进去,但强尼选择趴在地上装聋,继续看着坐在餐馆门口吃饭的食客们。
不是露比和沈瑶虐待它,实在是它长得太快了。
哪有五个月大的拉布拉多,体重快六十斤的?都说狗进入尴尬期后,身体会变得修长,但强尼现在已经在朝着豆油桶的体型发展了。
没办法,为了它的健康考虑,沈瑶和露比下定决心让它节食,不仅要减少平时喂饭的次数,还要多吃绿色蔬菜,锻炼也决不能少。
可说到节食减肥,哪有人,啊不,哪有狗不疯的?
只让闻饭菜香,不让尝饭菜味,更是对它的折磨。
趴在地上沉重地叹了一口气,强尼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它只是个五个月大的宝宝啊!
“斯黛拉,你去忙吧不用不管它,等它饿得实在受不了了,总会吃的。”
“好吧。”
听着露比回到餐馆时对斯黛拉的嘱咐,菲娜有些心疼地看向了怏怏不乐的强尼。
虽然它是别人家的狗,自己没有说三道四的权利,但是……它真的好可怜哎。
“四喜丸子~”把盘子放下后,收走了她们桌子上的号码牌,“你们的菜上齐了,请慢用。”
四喜丸子看着是一颗简单的肉丸子,可做起来还是很费时间的,但当用刀把丸子从中间切开,露出里面混合了各种蔬菜丁的肉馅,再用勺子把盘子里的浇汁舀上去……交织着咸鲜滋味的香气,让一切等待都变得更值得了。
诺拉把丸子用勺子压成泥,然后和米饭拌在一起,蘸一点椒麻鸡杂里面的辣椒油,最后一口吃到嘴里,那一刻,她好像看到了天堂!
“你怎么不吃?”见菲娜还在发呆,诺拉催促道。
“我是觉得那狗狗太可怜了。”
看向趴在地上的强尼,菲娜的语气好不哀怜。
兴许是感知到了她对自己的同情,强尼也偏过头,可怜巴巴地看着她。
“喂,收起你的圣母心,”诺拉用勺子轻轻敲了下她的饭碗,“不要同情男人,你忘了自己在男人身上吃的亏了?”
菲娜:“可它不是男人啊,它只是一只吃不饱饭的小狗。”
吃不饱饭?
麻烦你睁开眼睛看看,它的腰都快比你粗了!
稍稍弯下腰,菲娜温声对强尼打招呼道:“小乖乖,你的名字叫强尼?”
强尼没有用叫声回应,而是冲她摇了摇尾巴。
“你看,它听得懂我说话哎!”
诺拉无奈地摇摇头,继续吃着碗里的米饭。
“强尼,你现在是不是很想吃肉?”菲娜用勺子舀起一块樱桃肉,“如果你想吃的话,就站起来让我知道,好吗?”
看到那一颗油润红亮的肉,强尼立马来了精神,“蹭”地一下就从地上坐了起来,两只水灵灵的眼珠子也瞪得老大。
它没有急着过来,而是尽力向她展示着自己的乖巧。
为了再考验它一下,菲娜又说:“你会转圈圈吗?如果你会转圈圈的话,我……”
听到“转圈”这个词的时候,强尼不等她把话说完,就做起了原地转圈的动作,一圈又一圈,就像平时哄乔治开心,好让他喂自己吃零食的时候一样。
“诺拉,你看!它一定是很喜欢我,才会配合我说的话!”
诺拉嚼着嘴里的鸡胗,淡淡地道:“那是因为你手里有肉吃。”
“不,不是的。”
往空碗里倒了一点柠檬水,菲娜一边把肉放在里面,涮掉了表面的料汁,一边有理有据地跟她分析道:“你别忘了,我之前也养过狗。它一定是觉得我很有亲和力,所以才会配合我的,否则为什么你也在吃肉,它却没看你呢?”
“对对对,你说得都对。”
诺拉不想跟她浪费口舌,有这功夫,她还不如多吃两口肉。
“强尼,过来~”
把涮过的肉放在手心里,菲娜温柔地朝强尼叫了一声。
摇着尾巴朝她走过来,强尼还保持着听话乖巧的模样,它没有着急扒着她的胳膊想要吃肉,而是端正地坐在了她的脚边,挺直的脊梁像极了一位忠诚的骑士。
抚摸着强尼的头,当菲娜把手递到它的嘴边,这才把那块肉咬到了嘴里。
吧唧……咕~
那肉对它的嘴巴来说太小了,只嚼了一口,还没尝清楚是什么味就咽了下去。
炖煮过的肥肉真香啊!
哪怕就一口,它嘴里都还有淡淡的酸甜味,咂了咂嘴里的余味,口水一下子分泌地更多了。
菲娜:“还想吃吗?”
抬头望着菲娜的眼睛,强尼没有表现出对肉的喜爱,而是讨好地用头拱着她的手,让她好好摸一摸自己的脑瓜。
Oh~
谁能扛得住这么会撒娇又可怜巴巴的小奶狗?
那一刻,菲娜的心里倏地闪过一个想收养它的念头,要不是它已经有了主人,她一定会让它跟着自己过好日子的!
“诺拉,你看啊,它真的好喜欢我!”
诺拉依旧没有理她,而是趁她把盘子里的樱桃肉都喂狗之前,赶紧盛了几块到自己嘴里,还有刚端上来,还热乎乎的四喜丸子,也把自己的那半份舀了过来。
果然,为了诺拉刚把丸子捞走,菲娜就用勺子分开一块,放进了那碗清水里。
“握握手,你会握手吗?”
菲娜刚把手伸出来,强尼就把爪子搭在了她的手心里,光是爪子还不够,还把下巴放在她的手里,让她可以随便揉自己的脸。
“天呐,你真的太棒了,强尼!”
其实不用菲娜说,诺拉也能看出来强尼是只很聪明的小狗,而且平常一定被沈瑶和露比训练得很好,不仅会各项简单的指令,还能看得懂人的眼色。
诺拉也很喜欢强尼,也愿意摸摸它,但要是把自己碗里的肉分给它吃……
“诺拉,你摸摸看,强尼的性格真的特别好~”
菲娜向强尼叫了一声诺拉的名字,强尼很听话地抬起屁股,来到了诺拉旁边坐下。
眨巴着那双大眼睛,它的目光不断地在诺拉和她的碗之间转动,可诺拉就只是摸了摸它的头而已,并没有要喂它吃的意思。
或许知道在她这儿吃不到肉了,只让她摸了两下,强尼就又回到了菲娜的脚边,然后亲昵地靠在了她的腿上。
“oh~宝贝,你真的好粘人啊,真是个讨人喜欢的小可爱~”
菲娜对它的夸奖没停过,手上不断喂它的动作也没断过,一块肉接着一块肉,怕它吃得太腻还把米饭捏成了丸子喂它吃。
看得出来,菲娜确实被它的乖巧俘获了。
“你别把什么都喂给它吃啊,自己不吃了吗?”看她把最后一勺米饭也捏成丸子,诺拉不禁问道。
菲娜:“没事的,我已经吃饱了。”
不知怎地,看她那样一脸圣母地喂着强尼吃饭,诺拉又想到了前段时间,她跟她的前男友谈恋爱时的样子……
“好了,吃完了。”
强尼吃得不够尽兴,还在用嘴筒子拱她的手。
“真的,不信你看,”把两个手心都亮给它看,菲娜说道:“已经没有了。”
舔了舔嘴唇,强尼耷拉着的嘴唇显得有些遗憾。
“走啊,强尼,我们去玩一玩?”
菲娜站起身,准备带着它在草坪上玩一会,强尼却没有跟她走,而是扭头看向了另外一桌正在吃饭的客人。
四目相对,强尼认出了客人,客人也认出了它。
但这次,她没有心软,而是装作什么都没看到,赶紧端起面前的汤喝了一大口。
她已经上过当了,不可能再上第二次。
与此同时,还在等着强尼跟自己玩的菲娜,还在不死心地叫着它的名字。
“强尼?强尼过来~这是你的玩具吗?来呀,我们一起玩~”
刚才还很聪明的强尼,一下子像聋了一样,对菲娜的呼唤充耳不闻。
喝着店里免费送的酸汤,吃饱喝足的诺拉十分惬意地打了个饱嗝。
看向几米之外,半蹲在草坪上的菲娜,她不由得叹了一口气。
唉!看来她真的是恋爱脑晚期。
她怎么能不知道,男人和公狗,其实都是同一个物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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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诺拉:被男人骗完又被公狗骗……可能这就是恋爱脑的宿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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