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弘邈

属于::五代十国

刘弘邈(?-954年),十国南汉初代高祖皇帝刘䶮的第十二子。 南汉高祖刘䶮有19子,刘弘邈为第十二子。生母不详。大有五年(932年)。

刘弘邈被封为高王。刘䶮的第四子南汉第三代皇帝中宗刘晟即位。应乾年间,刘弘邈为雄武节度使,镇守邕州。因为齐王刘弘弼、镇王刘弘泽被刘晟杀死在邕州。他不想去,刘晟不许。刘弘邈懦弱无能,事务都交给僚属,自己天天饮酒求神,有人上书说高王作乱,刘晟在乾和十二年(954年)派遣甘泉宫使林延遇赐毒杀死刘弘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