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的法家思想:封建帝王当皇帝的教材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20-11-19 属于:韩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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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非
      韩非(约公元前280―公元前233年)是战国末著名的哲学家,法家主要代表人物。他吸收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将法、术、势 有机结合起来,融合成系统的法家思想,建立了一个以维护中央集权国家为目的、以加强君主专制为核心的法家思想体系。韩非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韩非是韩国人,出身于一个韩国贵族家庭。他从小口吃,不善言谈。当时正是各国用武力争夺天下的时代。一方面是刀枪剑戟,血雨腥风;另一方面是说客、谋士 横行天下,有的人早晨还是穷困潦倒,晚上就贵为卿相。韩非也想这样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可惜自己是个从小就患有口吃的人,吃不了这碗饭。他是著名儒家大师荀 子的学生,和后来做了秦王朝丞相李斯一道学习。不过,韩非尤其喜欢刑名法术之学。不善言谈的他文章写得很好,辞锋犀利,论理透辟,气势不凡。

      韩是七雄中比较弱小的国家,国内政治又很混乱,国力日渐衰弱。为了救亡图存,韩非曾多次上书韩王,要求实行富国强兵的政策,但他的建议和主张,都未能被韩王采纳。韩非于是发愤著书立说。

       韩非的著作传入秦国,得到秦王政(即秦始皇)的赏识,秦王政对他的文章赞叹不已,说:"我如果能见到写文章的这个人,和他交往,便可死而无憾了。"丞相 李斯告诉秦王政,说这些文章是自己的同学韩非写的。秦王政大喜,为了得到韩非,于是派兵攻打韩国。韩王本来就不用韩非,现在又强兵压境,就做个顺水人情交 出韩非以解燃眉之急。

      秦王政在咸阳接见了韩非,大有相见恨晚之感。然而,秦王政一时还没有重用韩非。但是秦王政对韩非的欣赏引起了李 斯的嫉妒,李斯怕秦王政真的重用韩非,会影响自己的前途。他在秦王政面前极力说韩非的坏话,说韩非是韩国的公子,因此以韩国的利益为重,不会真心为秦国效 力,秦王听信了,决定叫韩非回国。

      李斯又从中阻挠,说韩非太有才能,这样会留下后患,要秦王政杀掉韩非。于是,秦王政下令把韩非关进监狱。李斯怕秦王政后悔;派人假传秦王政的命令,逼韩非服毒自杀。

       秦王政14年(公元前233),韩非带着无尽的遗憾,饮恨而亡。等到秦王后悔不该如此对待韩非,派人去赦免他时,韩非已经死在监狱里了。韩非在异国他乡 结束了自己的一生,他没有辉煌的政治业绩,却留下了十余万言的政治理论、治国方略,后人编为《韩非子》。秦王实践韩非的理论,把他的法术势思想发挥得淋漓 尽致,一扫天下,统一六国,建立了秦王朝。

      "人性本恶"是韩非思想的基础。他继承和发展了荀子的性恶论,认为人生来就是自私自利的, 在他看来,人人都从自己的角度去做各种事,医生希望人人都生病,到他那去看病;做棺材的则希望人早死有更多的人买棺材。韩非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纯看成是 利害关系。如韩非认为父母与子女、夫与妻、君与臣、君与民之间都存在利害关系,还认为人们都是在矛盾冲突中生活的,都在互相算计对方为自己谋利。人性恶是 韩非法治思想产生的基础,法治也是他管理性恶之人的对策。

      韩非比较了前期法家"法"、"术"、"势"的得失,总结了他们在政治实践中 的经验教训,认为必须综合采用三者的长处,才能完成帝王之功。韩非认为,商鞅用"法",明法令,设刑赏,以富国强兵。但韩非不满意商鞅重法而不用术,因 为,国家富强的成果都被大臣转变为扩张私人势力的资本。申不害用"术",但法令不统一,使奸臣有机可乘,以致申不害执政17年而无功。慎到用"势",国君 实行起来有治有乱,原因在于缺乏必要的"术"。因此,韩非在继承前人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主张法、术、势结合,以便"成帝王之业"。

       韩非继承和发展了商鞅的法治理论。他认为法就是明文规定并公布的国家法律,是封建官吏依据统治人民、维系封建统治秩序的国法条规。在韩非看来,"法"是 准绳,不能偏离,不能任意行事。他主张大力宣传"法",要让所有的人都知道"法"。法的主要内容是"赏"和"罚",韩非称之为"二柄",即君主实行统治的 两个权柄。对于臣民,要"用奖赏来鼓励,用刑法来惩罚"。这和商鞅以赏为"文,以刑为"武",以"文武为之纲要的思想是一致。为了提高教育效果,他主张厚 赏重罚。他强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等级,不讲情面,他说:惩治过失不要放过大臣,奖赏做好事不能遗漏平民百姓。韩非认为只有这样,赏罚严明,人民才 会亲近法令,相信并依赖法令。

      对于申不害的"术",韩非也加以继承和发展,他说:"‘术’就是君主驾驭臣下的随机应变的秘密手段、诡 计、权术。"在御臣之术上,韩非强调君主的思想要隐秘难测,否则,大臣会乘机济其私欲。君主的心思应深藏不露,让群臣看透了自己,就难以驾驭群臣,深藏若 虚,群臣不知底细,就容易使他们驯服。不仅如此,君主也不可信任自己的妻子儿女。他说:"如果太相信自己的儿子,奸臣们就会巴结自己的儿子,如果太信任自 己的妻子,奸臣们就会巴结自己的妻子,为自己谋私利。"即使做太子的后妃,也希望君主早死,因为夫妻之间没有血缘关系,恩爱则亲近,失爱则疏远,后妃担心 自己不受宠,儿子当不成太子,所以后妃盼望君主早死,让儿子即位,自己做皇太后,以凌驾于他人之上。由此韩非得出结论:像妻儿那样亲近的人尚且不能信任, 那么其他的就没有可信任的了。这说明韩非对一切都可以持怀疑的态度。所以,他提醒君主应警惕自己死后都可以获利的人,防备自己憎恨的人,提防自己所爱的 人,谨慎处事,占有绝对优势。

      韩非"术"的主要内容是:一广设耳目,及时获得情报;二权势不可给别人用;三深藏不露;四把人当成坏 蛋;五毁坏一切伦理价值;六厉行愚民政策;七罚须严峻,赏须审慎;八必要时不择手段。根据用"术"的原则,君主用人也要不循常规,孰疏孰亲,使人不知道自 己的底细。要做到"明主观人,不使人观己"。如果君主无"术",就会受蒙蔽,不能知忠奸。韩非认为君主治国没有法,就要乱。有了法,没有术也不行,因为法 是要通过臣下去执行,君主就要有一套驾驭和支配臣下去做事的手段,就要有术。他把法术治国提高到至高无上的地位。

      韩非把商鞅、申不害、慎到等人的"法"、"术"、"势"思想有机结合起来,为封建统治者提供了一套加强君主独裁专制的理论和手段。

       韩非是我国较早在哲学意义上使用"矛盾"一词的人。他借用一个寓言故事来说明矛盾律的内容:"楚国有个卖长矛和盾牌的人,他夸自己的盾牌说:‘我的盾牌 非常坚固,什么东西都刺不进去。’接着他又夸自己的长矛说:‘我的长矛锋利极了,什么东西都能刺穿。’旁边有人问他道:‘拿你的长矛刺你的盾牌怎么样 呢?’于是,这位楚国卖长矛和盾牌的人被问得目瞪口呆,没话可答。"这个寓言故事得出的结论是:"攻不破的盾和攻无不陷的矛不能同时存在。"这即是现在常 说的"矛盾"一词的来源。

      韩非的法家思想,实际上成为了封建帝王当皇帝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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