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世界教育大事典

《普那亚委员会报告》提交

90年代初,原本拮据的印度高等教育财政由于受海湾战争、国家财政困难等因素的影响而更趋紧张。大学拨款委员会遂于1992年8月成立了由大法官普那亚(K.Punnaya)博士任主席的高度权力委员会,负责考察直接由大学拨款委员会予以拨款的高等院校(包括9所中央大学、8所相当于大学的机构、57所德里学院〈Delhi Colleges〉以及贝拿勒斯印度教大学的附属学院和其他一些技术学院)的财政状况,并向印度政府和大学拨款委员会提出改革高等教育财政拨款体制的建议。委员会在约1年时间的问卷、采访、专家访谈、听取政府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于1993年提交了一份对印度大学拨款委员会的现行拨款体制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提出一系列改革建议的报告,称《普那亚委员会报告》。

《报告》共分13章,其标题依次为:导言;背景;政府在资助高等教育中的作用;资助大学的一般模式;资助大学尤其是中央大学的模式;未来资助中央大学的建议;标准;效率;大学获得的收入及其使用;现行学生资助计划的检查和实施免费及奖学金计划的措施;认可为大学的机构;德里学院;贝那勒斯大学的附属学院。《报告》认为,印度高等教育的发展是印度在国际舞台上建立其文化认同感和提高国民素质及劳动生产率的重要保证,对高等教育的投入是使印度在许多战略性前沿领域保持自力更生、独立自主的关键性投入。高等教育决定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是实现社会正义和公正,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因而,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支持、干预是必要的。国家及其政府的资助仍将是高等教育的重要财政来源,它们在提供高等学校的维持性拨款(又称非计划拨款)以及发展性拨款(又称计划拨款)上仍将承担主要责任。《报告》认为,中央大学是印度高等教育的特色和优异中心,是民族同一的促进者,是教育改革的中心。中央大学在人事安排和学生入学上都努力保持了面向全国的政策,而这些都是邦立大学所无法企及的。因此,在对中央大学进行拨款时,国家应考虑其创建者和历史环境所赋予它们的特殊使命,把它们建成全国先锋性和示范性的高等教育机构。

《报告》对现行大学财政拨款体制进行了分析,并对拨款制度改革提出了若干建议,认为对中央大学的拨款应与中央大学的特殊目标以及它们对优秀、革新和全印性的追求和为社会背景不利者提供机会的能力等方面结合起来。同时,要有意识地鼓励和奖赏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以及革新精神的发扬。《报告》为此而主张对中央大学的拨款应改为按投入拨款和按学生数拨款相结合的方法,以合理确定的单位成本为基础进行拨款,以取代原有的增长拨款模式。《报告》提出,发展性拨款可用于组织新学术性项目和开发现有项目,拨款必须与大学的学术审查和有关运行指标相联系。为保证大学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大学都必须根据其目标、条件和潜力制定发展规划,大学拨款委员会应常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以对各中央大学的发展规划进行评价和监督。大学拨款委员会还应设立专门基金,让所有大学通过竞争获取资金从事特定来源的科学研究。为提高发展性拨款的使用效率,大学有权在大学拨款委员会对其五年规划批准的前提下,根据有关指导方针自主决定资金的使用。大学拨款委员会和各大学对发展性拨款的核拨和使用的标准及方法做到公开化,以利监督;每所大学成立规划和检查委员会,以指导学校整体发展和检查各项计划的实施状况。《报告》对大学自筹资金在学校经费中所占比例极小的状况表示不满。建议允许大学保留自筹的和节省的资金,大学拨款委员会不能因此而减少对大学的维持性拨款;大学有权根据其发展目标,自主使用这些资金。

高度权力委员会还考察了中央大学现行的学生资助政策,认为现行的对表列种姓和表列部族学生的资助存在时间滞后和数量不足的问题,须加以改正。《报告》建议为在中央大学学习的研究生设立一个范围广泛的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奖学金的发放须严格依照学业成就;学生收入低于某一水平者也能从中获取资助。鉴于中央大学的全国性特点,对边远地区的学生生活费资助可慷慨一些。获奖学生数可占研究生总数的20%。《报告》同意《国家教育政策行动计划》的主张,建议设立具体、有效的资助制度,为社会处境不利的学生减免学杂费,提供学生贷款;设置奖学金,并提高获取各种资助的学生比例;学业成就和经济需要是选择享受贷款的学生的标准,贷款利率应较低,偿还期则应较长,政府负担利息,学校不对贷款的回收负责;而学业成就应成为各大学评定奖学金的惟一标准。学生贷款的金额数和具体方式由各大学根据经济需要和本地环境自己确定。学生贷款可作为现行学生资助政策的补充,以逐步发挥更大的作用,但目前尚不能完全取代奖学金和减免学费政策。

《报告》还对那些认可为大学的机构的现状作了分析,提出了与中央大学财政体制改革相似的方法,但强调由于这些机构的办学目标和实际活动与中央大学不同,因而不能像对待中央大学那样采取统一的拨款模式。建议成立专门的组织,负责这类教育机构的发展。

对于德里学院,《报告》认为除了要通过拨款制度提高其质量、效率和成本效益外,关键是要改变目前多方管理所造成的不协调局面。建议大学拨款委员会不应再继续直接管理德里学院,可成立专门的德里学院拨款理事会。鉴于此后20年内德里学院数量的剧增(将达到200所以上)将会给德里大学造成沉重的负担,建议把德里学院发展成各校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学院。

《报告》同意贝那勒斯印度教大学附属学院的附属地位继续保持下去,直至它们自愿脱离大学。但为了学术、行政和财政上的协调,报告建议设立一专门的拨款机构——贝那勒斯印度教大学学院拨款理事会,以处理附属学院的有关事务。

《普那亚委员会报告》是印度80年代教育改革以来有关高等教育财政问题的最重要的文件,对未来中央大学财政制度的改革意义非凡。尽管报告直接针对的是国立大学,但印度高等教育界普遍认为它对邦立大学财政制度的改革同样具有积极作用和参考价值。

上一篇:最高法院就莫希妮·贾殷诉卡纳塔克邦案作出判决下一篇:中央职业教育研究所成立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