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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延长以职业教育为主的国民教育计划”实施

1983年,台湾当局开始实施“延长以职业教育为主的国民教育计划”。此种教育以未继续升学的国民中学毕业生为主要实施对象,以教授职业技术为主,兼授职业道德和文化知识。

该计划分3个阶段进行,每一阶段均要达成一定的目标。其各阶段的目标与进度如下:①近程阶段:自1983年8月起至1986年7月止,辅导已就业的国中毕业生,利用工作余暇接受职业进修教育或部分时间的职业进修补习教育,以该项学生及就读各类高级中学学校的学生人数,达到国中毕业生总数的81.16%为目标。②中程阶段:自1986年8月起至1989年7月止,用3年的时间,计划辅导已就业或未升学、未就业的国中毕业生,接受职业进修教育或职业进修补习教育,以该项学生及就读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学生人数达到国中毕业生总数的91.66%为目标。③远程计划:自1989年8月至1992年7月止,为期3年,规定凡年龄在18岁以内未在高级中学就读的国中毕业生,无论就业与否,均应接受职业进修补习教育,并开始规划延长国民教育年限,就读高级中学之学生,仍可达到国中毕业生总数的92%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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