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世界教育大事典

对中小学教育工作开展五项督导、检查

1989年4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对中小学教育工作开展五项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小学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检查各地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的情况;教育经费增长政策和教师经济待遇的落实情况;校舍中危房的改造情况;中小学生流失的制止情况;乱收费的纠正情况。简称“五查”。5月26日,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在全国教育电视大会上讲话,具体部署“五查”工作。1989年下半年,在各地自查工作基本结束后,国家教委同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国家计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全国教育工会等部门,先后组成18个督导、检查组分两批对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了抽查。这次“五查”,是各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教育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也是第一次全国规模的教育督导实践。采取了自下而上的自查与上级政府的抽查相结合,以自查为主的方法。以查促改,注重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引起了各级党政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抽查结束后,国家教委于1990年2月向国务院送交了“五查”报告。1990年6月11日国务院转发了《关于中小学教育工作五项督导、检查的报告》,对中小学教育改造工作提出了改进意见。6月,国家教委还通过新闻媒介发布了“五查”情况。“五查”工作使各级政府对中小学教育现状有了更加全面、准确的了解,发现了一批先进典型,明确了存在的问题和实际的困难,推动了中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和义务教育的实施,推动了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上一篇:普通高等学校试行招收自费生下一篇: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