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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哥伦比亚教育部改组

1975年,在阿方索·洛佩斯·米切尔森总统的支持下,教育部长赫·杜桑在总结历年来教育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发起了教育结构合理化改革运动,其内容具体体现在1976年议会通过的第088号法令上。一方面对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教育管理部门进行改组,理顺各部门管理教育的权限,建立一个高效率的管理体系;另一方面,对教育结构和制度,即各级各类教育进行改革,使教育结构体系内各部门相互协调,紧密配合,并直接与现实生活挂钩,提高教育质量,使教育系统适应本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第088号法令决定改组教育部。教育部原有机构有:部长办公室、秘书处办公室、教育监督和评审办公室、教育管理司和教育政策司。为扩大教育部的权力,增强其管理全国教育的职能,决定增设副部长办公室和教学辅助司,并把秘书处升格为秘书长办公室。改组后的教育部包括两大类部门:由部长办公室、副部长办公室、秘书长办公室组成指导性部门;由行政司、教育管理与督导司和教学辅助司组成执行部门。指导性部门负责教育立法、对外联络和教育计划(包括教学大纲、科研体系和教育经费)的制定,具体工作由一批教育部门的领导和顾问去完成,部长办公室和副部长办公室通过秘书长办公室去实施指导。执行部门中,教学辅助司下设七个处,分别负责培训教学和管理人员,检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实施,提供教材、新的教学方法、教育情报等。新的课程、教学材料、教学方法都由该司所属的地区实验中心学校试验成功后,才向全国推广。教育管理与督导司下设八个教育处,负责全国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的教学计划的实施。行政司下设三个处,分别负责人事、财务和学生协调工作。

改组后的教育部机构逐步健全,各部门分工明确,协调功能增强,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为教育体系的改革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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