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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教育部长提出《关于高中(职业学校)教师培养与考试的协议》

自20世纪50年代中期,文化教育部长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教师培养与考试的建议,为各州教师培养指明了方向。1973年10月又提出了《关于高中(职业学校)教师培养与考试的协议》。《协议》指出,这类教师培养包括理论与专业实践的训练阶段和见习实践阶段。第一阶段为期至少8学期,其中专业实践训练至少1年,它以第1次国家考试告终。第二阶段为期18个月,以第2次国家考试告终。《协议》进一步指出,理论与专业实践训练在高等专科学校进行,它包括教育科学与专业科学的训练。职业学校师范生的专业是以职业领域为导向的,他们至少选择一个专业方向,还必须进行适当的企业心理学、企业社会学方面的训练。专业实践训练可以在理论学习的同时进行,也可以在课外进行,但必须有系统地进行,以保证在第1次国家考试时完成专业实践的训练。《协议》指出,见习阶段的任务是进行以科学为基础的学校实践训练。任职后的教师应经常参与教师进修,使教学活动与技术的发展相符合。这一协议的发布,为职业学校教师的培养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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