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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第一类中等教育体制建立

比利时第一类中等教育于1969年产生,1971年7月19日法令把它作为一种新型中等教育体制进行推广。确立此体制旨在扩大学生的普通文化知识,推迟专业定向时间。

这类中等教育分3个阶段,每阶段2年。第一阶段为观察阶段(一、二年级)。一年级有两套教学大纲,一般按教学大纲A进行。在小学阶段成绩差的学生,进入中学一年级后单独编班,按照适应他们水平的教学大纲B开展教学。到二年级,成绩好的回到普通班,差的进职业班(5年)和技术班(6年)。二年级学生除要学习公共课外,还要在语言、技术、艺术等课中选修一门(每周5课时)。职业班、技术班与普通班课程不同,且至少要同时选择两种职业方向。第二阶段为方向指导阶段(三、四年级)。施教内容分普通教育、技术或技术过渡教育、技术或艺术资格教育、职业教育4类。公共课程减少2/3,选修课增加1/3。准备上大学的学生选普通和技术课程,不想上大学的只修技术课程。结束时颁发初级中等教育证书。第三阶段为定向阶段(五、六年级)。施教内容与第二阶段相同。结束时颁发:①接受高等教育能力证书,持有者可免试接受大学教育和长学制大学外高等教育;②高级中等教育证书,持有者可免试接受短学制大学外高等教育;③技术员资格证书,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只能获此证书。第三阶段修习期满,还可以有一年的高等预备教育或若干年专业进修或专门化教育。目前,比利时国立中学和法语区的大部分津贴中学都实行这一体制。佛兰芒语区的津贴中学也在逐步改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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