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世界教育大事典

文部省制定《关于大学经营的临时措施法》

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日本各地大学的学生运动十分高涨,部分学生的过激行为严重妨碍了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研究活动,扰乱了社会秩序。起初,文部省试图在现行法律范围内,采取指导、建议的办法,督促学校通过全体教职员的努力,唤起学生的良知,以解决纠纷,但收效甚微。进而,文部省认为,造成大学混乱的重要原因是大学教育制度存在很多问题。因此,1968年11月18日,文部大臣滩尾弘吉向中央教育审议会(简称“中教审”)提出了“关于解决大学教育所面临课题的方针政策”的咨询。中教审在接受咨询后,立即组成第24特别委员会进行审议,1969年4月向新任文部大臣坂本道太提出了咨询报告。根据中教审的建议精神,文部省研究了具体措施,其中之一就是进行立法,为了帮助大学方面自主地解决纠纷,制定了《关于大学经营的临时措施法案》。该法案于同年5月24日经内阁会议决定,同日送交国会审议。第61届国会众、参两院的全体会议和预算委员会、文教委员会对该法案多次进行质询、审议之后,分别于7月29日和8月3日予以通过。8月7日正式公布了《关于大学经营的临时措施法》。

《关于大学经营的临时措施法》由14条和附则组成。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①制定本法是“鉴于大学的使命和社会职责以及最近大学问题的状况,主要着眼于帮助发生纠纷的大学努力自主地解决纠纷,而制定其运营上应紧急采取的措施,以谋求大学的教育和研究正常地进行”。②发生纠纷时,校长应立即将情况向文部大臣报告,文部大臣可根据情况需要而要求其提出报告,同时,经与临时大学问题审议会商议,而就解决纠纷的必要措施,向大学提出建议。③在现行大学经营管理体制下,难以对事态采取迅速、恰当的措施时,校长可经与评议会商议,设置副校长及其他校长助理机构、解决大学纠纷和改善大学经营管理的审议机构、特别管理执行机构,同时可将学部长、协议会、评议会和教授会等的部分职务权力集中到自己手中,或者将这些职务权力的一部分移至新设机构中,由其行使。另外,为了就解决大学纠纷和改善大学经营管理而听取意见和进行协商,可设置由校外有经验者和学生参加的会议组织。④为了解决纠纷,校长可在必要时,命令学部等在6个月内停止教学和研究,为教职员能够专心于重新开课而开辟道路。在不得已情况下,可将停止时间再延长3个月。⑤在纠纷已陷入僵持状态,大学已无法自主解决,并且纠纷自发生后已持续9个月以上的情况下,文部大臣在听取校长的意见后,根据临时大学问题审议会的建议,下令停止该大学的学部等的教学和研究,敦促它为解决纠纷作最后的努力。在此期间,除从事处理大学纠纷业务和日常管理业务者以外,教职员一律停止工作,工资待遇相应削减;学生在停课期间不算在学期间,免除此期间的学费,停止借贷日本育英会的助学金。⑥在采取停止措施3个月后,仍不见纠纷解决的迹象,以致被认为无法实现大学和学部的设置目的时,文部大臣在听取校长的意见后,并经临时大学问题审议会建议,为履行作为政府对国民应负的责任,可采取劝其关闭学校或改组等的最终处理。⑦这项法律自公布之日起10日后开始施行,从施行之日起5年内废除。⑧在这项法律施行前发生并持续的纠纷,视为在该法律施行之日发生的纠纷。但到该法施行日时已持续发生6个月以上的大学纠纷,视为纠纷发生5个月,按这个时间计算适用文部大臣规定的停止措施。

根据《关于大学经营的临时措施法》的规定,日本内阁和文部省分别于1969年的8月14日和8月16日颁布了《临时大学问题审议会令》和《关于大学经营的临时措施法施行规则》,对上述法律中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补充。它们均从8月17日开始正式实施。

上一篇:经济同友会发表《为了实现高级福利社会的高等教育制度》的意见书下一篇:日本经营者团体联盟发表《产业界对教育基本问题的看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