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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制度推行

早在20世纪50年代,菲律宾教育部就试图要求中学高年级学生参加统一考试,但遭到激烈的反对。1973年3月9日,科斯总统颁布第146号总统令,要求所有的中学毕业生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高校入学考试,考试合格者才能就读四年制高校的学位课程,不论是学术性的还是职业性的,也不论是公立的还是私立的高校。教育文化部长于1973年4月27日颁布《第146号总统令实施条例》,规定从1974~1975学年始,凡想进入高校学习至少4年学位课程的学生,都必须先通过教育文化部组织的全国统一的高校招生考试。教育文化部组建了一个“学院入学考试委员会”,职责是准备、研究、协调考试的各种事务和考试过程。在各学区建立了地方考试委员会,主持实施本地区的考试。菲律宾全国统一高考制度是菲律宾教育调查总统委员会1970年报告所建议的改革措施之一。该委员会的报告提出,为了提高教育质量,必须实行统一高考制度。该委员会还发现全国高校输出的人才与劳动力市场的人才需求不平衡。商科、教育、文科的高校毕业生人数大大超过劳动力市场的需求;而另一方面,工程、技术、渔业等专业人才奇缺。除了这种人才供求结构上的不平衡,从人才供求的总量上看,高校毕业生人数大大超过人才市场的吸收能力。全国高校招生统考的结果基本上符合政府改革的意图。1973~1974学年高校录取新生的情况表明,教育、商科、文科的入学人数比上年减少了,而技术专业的入学人数却增加了。菲律宾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制度一直实行到1994年。1994年6月2日实行了全国学院入学考试。至此菲律宾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制度前后实行了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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